想讀書,你既可以在網上書城購買紙質書,也可以直接下載電子書,立馬可讀﹔想看電影,你可以在購票網站上選座買票,在線影視平台則可以滿足你個性化的觀影需求,而不必擔心影片是否已下線﹔想聽音樂,多個在線音樂APP供你選擇,樂視、騰訊等平台更是推出了在線演唱會服務,不僅能在線觀看直播,還能參與互動……如今,“互聯網+文化”產生了更多元、更智能的文化消費業態,帶來了更便捷、更新穎的文化消費體驗。
業態更多、體驗更好,互聯網給文化消費市場帶來的首要變化在於進一步挖掘了市場潛力、聚攏了消費人氣、擴大了市場規模。我們來看一組數字,隨著互聯網技術及移動終端的普及應用,游戲、音樂、出版等文化產業紛紛布局線上市場,總體產業規模達到千億元,網絡文化消費規模在文化消費總量中的比重在短短幾年時間內由1%提升至7.5%,文化消費在信息消費中的比重則大致佔到20%。我國文化消費潛在市場規模約為4.7萬億元,而實際文化消費規模僅為1萬億元左右,市場潛力巨大。從當前發展趨勢來看,網絡文化消費有望成為激活市場潛力、擴充文化消費體量的重要力量。
除了市場規模的擴大,“互聯網+”時代,文化消費迎來的更多是變革和重構。業內人士認為,文化消費內容的數字化、消費渠道的網絡化、消費體驗的虛擬化以及消費終端的集成化是網絡文化消費的四個特點。如今,能夠實現數字化的文化消費內容都在向數字化方向邁進,電子圖書、在線影視、數字博物館是出版、影視、博物館等傳統產業發出的“新芽”,網絡游戲、在線K歌等則是互聯網時代“文化+科技”催生的新型消費業態。難以數字化的文化消費內容則通過O2O模式等網絡消費渠道拉近與消費者的距離,電子票務系統、在線旅游平台的方興未艾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受輕資產特征影響,融資難問題長期以來困擾著文化企業的發展。如何拓寬融資渠道是文化消費市場持續發展面臨的重要課題。在互聯網平台下,眾籌、股權投資等新型文化金融模式的出現則為解決這一問題提供了有效途徑。專業眾籌網站的誕生以及互聯網巨頭成立的眾籌平台,直接在創作者和消費者之間建立起溝通橋梁,不僅幫助小微文化企業、個人創作者解決了“資金之渴”,也為實現個性化定制文化產品開辟了一條新路。此外,阿裡巴巴、騰訊、百度等互聯網巨頭近年來積極布局文化產業領域,通過資本運作打造影視、文學、動漫、游戲等多領域跨平台的全方位業務,有助於打通文化領域產業鏈,帶來可觀的整合效益。
互聯網的開放性特點使其具有打破信息不對稱、降低交易成本的優勢。網絡文化消費呈現出來的新特征,也是由互聯網這一特質所決定的。借助互聯網,消費者有了更多選擇,文化產品生產也將由粗放向精細化轉型。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一過程中,文化消費的傳統商業模式受到巨大沖擊,實體書店、KTV的式微便是一個縮影。互聯網的潮流不可阻擋,如何擁抱互聯網實現轉型發展是傳統文化企業必須面對的問題。
縱觀當前網絡文化消費的發展態勢,“互聯網+文化”催生了層出不窮的新型消費模式、文化產品和服務,可謂如火如荼。不可忽視的是,火熱市場的背後,依然存在不少問題,比如,“互聯網+文化”仍停留在淺層次階段,將消費內容簡單電子化而未針對互聯網時代受眾的需求變化做出適當調整,消費渠道智能化水平較低。提升內容品質是網絡文化消費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互聯網內容產品的核心是版權保護,然而當前我國版權保護體系仍不完善,原創者的知識產權保障亟待跟進落實。
推動“互聯網+文化”深度融合,應對互聯網對文化消費帶來的沖擊和變革,文化企業需要乘著互聯網的“東風”,充分利用互聯網帶來的數據資源優勢,挖掘文化消費蘊含的巨大潛力。當前,我國很多門類的文化產品數量在全球來看都是數一數二的,但並未有效轉換成旺盛的消費行為,文化產品低水平、同質化問題嚴重,結構性矛盾突出是主要原因所在。大數據、雲計算等互聯網技術的應用以及眾籌模式的興起,可以讓文化企業與消費者進行充分互動,提供更個性化、定制化的文化產品,最大化滿足消費者需求,結構性矛盾問題有望迎刃而解,文化消費的活力也將得到充分激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