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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於:中國文化報 渝 文
近些年,重慶市堅持把扶持發展小微文化企業作為文化產業發展的主攻方向,在完善政策體系、優化創業環境、強化融資扶持、創新培育模式等方面進行探索,取得一定成效。截至2015年11月,全市文化市場主體達7.27萬戶,其中,小微文化企業佔93.8%,對文化產業增加值的貢獻率達60%以上。
注重頂層設計 完善政策體系
為加快推進小微文化企業持續健康發展,重慶市按照“放開、減負、解難、引導”的原則制定了相關政策。將文化產業、小微文化企業作為扶持新興產業重要門類,納入全局性的頂層設計之中,共享系列優惠政策。在《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大力發展微型企業的若干意見》和《重慶市微型企業創業扶持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對微型企業進行後續幫扶指導的實施意見》中明確提出,在微型企業創業扶持中,重點扶持第三產業的創業投資項目。同時,將從事文化藝術、動漫游戲、咨詢策劃及產品、廣告、時裝設計等文化創意人員確定為創業扶持的九類重點對象之一。
此外,重慶不斷完善政策體系,印發《完善小微企業扶持機制實施方案》,明確將文化產業列為五大鼓勵類產業之一,並調整細化了鼓勵類目錄。原市文廣局聯合市委宣傳部、原市新聞出版局出台《關於大力發展微型文化創意企業的通知》,其他市級部門也出台單項扶持政策,各區縣配套落實資金和政策。
在小微文化企業進入扶持范圍後,重慶市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從市場准入、創業引導等方面採取措施,確保小微文化企業能切實享受到扶持政策。具體做法有:一是放寬市場准入。從2010年起,實行小微企業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和“先照後證”制度﹔大力推進注冊登記便利化,實現申請、受理、審核、公示、發照等全程電子化網上登記管理﹔放寬經營場所登記條件,文化創意類企業可利用住宅從事不擾民的生產經營活動。二是注重項目扶持。文化產業項目扶持向小微文化企業適當傾斜,在市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的企業中,確保小微文化企業佔比不少於1/3。三是加強創業引導。聘請專家、學者、企業家成立小微企業創業導師團,成立小微企業創業指導站,聘請創業指導員,為創業者免費提供創業培訓。四是政府採購傾斜。2014年,100家文化用品微型企業成為市級政府部門採購協議供貨商,民營演藝小團體進入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目錄。定期組織小微文化企業參加國內重要展會和論壇,市財政給予最高50%的展位費補助,同時還提供最高3000元的參展交通費補助。
強化融資扶持 破解企業發展困境
為破解小微文化企業融資難、融資成本高的難題,重慶市按照把小微企業“扶上馬,送一程”的指導方針,制定了詳盡的後續扶持政策。
首先是減輕運營負擔。給予文化創意類小微企業兩年代賬服務﹔對市級文化創意類小微企業給予經營場所租金補貼、水電費補助以及設備購置補助。
其次是創業融資扶持。“創業者自己出一點”,加上“財政補一點、稅收返一點、金融機構貸一點”,已成為創業扶持政策的核心。“財政補一點”,即文化創意類小微企業在設立登記滿兩個月後,可申請5萬元以內的財政創業補助﹔“稅收返一點”,即新辦小微企業,按其繳納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和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給予兩年補貼﹔“金融機構貸一點”,即文化創意類小微企業可申請15萬元以內兩年期的創業扶持貸款,貸款利率執行同期基准利率。
最後是拓寬融資渠道。一是鼓勵金融機構為小微企業融資,要求商業銀行單列信貸源,確保小微文化企業到款需求。鼓勵銀行針對小微文化企業開發門檻低、審批快、抵押少的貸款品種。落實市財政、區縣財政、金融機構“三個三分之一”的微企貸款風險補償機制。二是鼓勵小微企業科學運用金融工具。對小微文化企業當年發生的商業貸款進行財政貼息,鼓勵開展“保險+信貸”合作,對實際繳納保費給予補助。三是鼓勵金融中介機構參與小微企業融資。市財政通過對擔保機構的擔保費補助,發揮擔保機構在小微企業融資中的積極作用,形成了小微企業“逢貸即保”,銀行“見保即貸”的良好合作機制。設立了文化產業和小微企業發展股權投資引導基金,為小微企業融資開辟新渠道。
除了在政策上給予傾斜,重慶還嘗試創新培育模式,打造企業優勢集群,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的發展。目前,全市形成了18個以小微文化企業為主體的特色園區,匯集了近2000家優質小微文化企業,形成特點鮮明的園區孵化新模式。如,以國家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巴國城為代表的業主主導模式,以N18 LOFT小院創意產業園為代表的消費驅動模式,以陶文化創意產業園為代表的資源吸附模式,以大溪溝設計創意產業園為代表的產業鏈帶動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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