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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 財政部關於開展引導城鄉居民
擴大文化消費試點工作的通知
文產發〔2016〕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財務局: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關於擴大和引導文化消費的精神,在2015年“拉動城鄉居民文化消費試點項目”取得成效的基礎上,文化部、財政部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引導城鄉居民擴大文化消費試點工作(以下簡稱試點工作)。
隨著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不斷加快,城鄉居民收入水平持續提升,文化消費能力進一步增強,促進文化消費成為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不斷升級和個性化精神文化需求的必然要求。尤其是在當前我國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情況下,培育文化消費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和經濟轉型升級新的支撐點,有利於加快文化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有利於激活和釋放文化需求,促進消費結構升級﹔有利於提高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供給質量和效率,培育形成經濟發展新動力,為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和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做出重要貢獻。
試點工作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擴大和引導文化消費工作部署的重要舉措。按照“中央引導、地方為主、社會參與、互利共贏”的原則,確定一批試點城市,充分發揮典型示范和輻射作用,以點帶面,形成若干行之有效、可持續和可復制推廣的促進文化消費模式,推動我國文化消費總體規模持續增長,帶動旅游、住宿、餐飲、交通、電子商務等相關領域消費,不斷增強文化消費拉動經濟增長的積極作用。
開展試點工作,要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有機統一﹔要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社會的關系﹔要始終將促進文化消費貫穿於文化建設的各個領域,從扶持創作生產、擴大有效供給、激發市場活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務水平和效能等多方面著手,進一步完善政策環境,夯實文化消費基礎,改善文化消費條件,培育文化消費習慣,提高文化消費的便利性,加速釋放居民的文化消費需求。
各地文化、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試點工作,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結合實際,積極推進,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請各省(區、市)文化廳(局)按照通知要求,根據《引導城鄉居民擴大文化消費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認真組織試點工作,於2016年5月30日前將本省(區、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國家文化消費試點城市推薦函》和試點工作方案報送至文化部,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
聯 系 人:王娜 田振
聯系電話:010-59881406 59881784
傳 真:010-59881783
地 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10號 100020
特此通知。
附件:引導城鄉居民擴大文化消費試點工作實施方案.doc
文化部 財政部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