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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文化產業司關於2016年動漫品牌建設和保護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9-06 14:40 來源: 編輯:產業發展司
信息來源: 2016-09-06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文化產業處,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文化產業處,各計劃單列市文化局文化產業處:

 

促進動漫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推動建設在國內和國際市場具有影響力的原創動漫品牌,培育具有品牌化開發價值的原創動漫創意,文化部文化產業司2016年繼續組織實施動漫品牌建設和保護計劃(以下簡稱“品牌計劃”)。現將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與重點

品牌計劃支持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明顯具有較強品牌效應、較高品牌開發價值,對動漫產業發展具有引領和支撐作用的動漫品牌的建設和保護,支持具有發展潛力的動漫創意建設成長為動漫品牌,通過動漫品牌建設與發展,為穩增長、促消費發揮動漫產業的作用,並進一步帶動社會資本投入動漫產業。

二、申報主體與對象

在我國合法注冊成立的從事動漫產品創作、生產、經營的內資法人單位,提供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動漫品牌或動漫創意作為申報項目,可申報品牌計劃

    2016年品牌計劃重點支持的“動漫品牌”包括在國內、國際具有一定品牌影響力的動漫產品(包括漫畫、動畫、新媒體動漫、動漫演出、動漫形象等)。

    品牌計劃支持的“動漫創意”是指具備基本動漫形象、角色設定、劇情安排、場景設計的成熟構思,並已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產業開發價值、品牌規劃的動漫品牌項目實施方案。

三、申報程序與要求

(一)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文化廳(局)文化產業處組織本地相關單位進行網絡申報申報主體可登錄文化部文化產業項目服務平台“2016動漫品牌建設和保護計劃”申報入口(pinpai.ccipp.org),按照項目類別和填報要求,在線填報相關表格,上傳相關資料的電子版,並按照網站申報要求提交附件

)申報主體將在線打印的申報材料連同附件一式5份加蓋公章,報送至單位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文化廳(局)文化產業處。

(三)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文化廳(局)文化產業處匯總申報材料並初審,統籌考慮漫畫、動畫、新媒體動漫、動漫演出、動漫形象等多種形式,按照每省(區、市)動漫品牌產品原則上不超過4、動漫創意不超過2個的名額,在網絡申報系統中簽署推薦意見,填寫2016動漫品牌建設和保護計劃項目匯總表,連同申報材料一並930(以寄出日期為准)報送文化部文化產業司。

(四)中央有關部門直屬單位經主管部門推薦後,文化部直屬單位,經文化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認定的重點動漫企業可直接向文化部文化產業司申報,不佔用地方推薦名額。

(五)每個申報主體限報1動漫品牌項目1個動漫創意項目﹔已經入選往年品牌計劃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同一項目﹔已入選往年品牌計劃的動漫創意項目可申報動漫品牌項目,已入選往年品牌計劃的動漫品牌項目不可再申報動漫創意項目。

    四、後續工作及扶持方式

文化產業司將組織對申報項目評審並研究確定入選項目,對入選動漫品牌建設保護和宣傳推廣給予資金支持利用多種推廣形式對入選品牌和創意予以重點宣傳推廣和項目對接。獲扶持項目單位需確保扶持資金用途合理、專款專用,自覺接受管理監督,按要求提供一定數量的產品樣品配合宣傳推廣活動,定期報告工作進度和推廣情況。

特此通知。

 

聯系人:

文化部文化產業司動漫處  韓繼鵬  郭學淵

電話:010-59882154  59881424

文化部文化產業項目服務平台技術支持  陳丹
  電話:010-62515218   62515517  
  傳真:010-62519147  電子郵箱:icit@vip.163.com
  申報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大街甲59號中國人民大學文化大廈403(1)室 陳丹 收郵政編碼:100872

特此通知。

 

 

 

 

      文化部文化產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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