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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將文創產品開發納入文化文物單位考核
發布時間:2017-02-20 15:01 來源: 編輯:產業發展司
信息來源: 2017-02-20
  

    甘肅省在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工作中建立由省政府領導,省文化廳、省旅游發展委、省文物局牽頭,文化文物單位廣泛參與的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工作機制,定期召開工作推進會。明確由省旅游發展委負責在全省各旅游景區設立文化文物創意產品銷售布點,拓展文化文物創意產品銷售市場。明確將文化創意產品開發納入文化文物單位年度考核和博物館、文化館、圖書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單位免費開放、評估定級重要指標進行考核。制定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考核指標,探索將試點單位績效工資分配與文化創意產品開發業績挂鉤,並可在績效工資總量中對在開發設計、經營管理等方面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按規定予以獎勵。從2018年起,凡文化創意產品開發達不到指標要求的,文化文物單位領導班子年度考核不得評定為優秀等次,並適當減少免費開放補助資金,在評估定級中不得晉級。對在文化創意產品開發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文化企業,給予適當獎勵。(甘肅省文化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