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發文完善財稅金融服務促進文化單位創意產品開發
發布時間:2017-04-07 14:21
來源:
編輯:產業發展司
信息來源: 2017-04-07
來源於:中國經濟網
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文化廳等部門關於推動山西省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實施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日前印發。通知提出,到2020年,國家一級博物館和省圖書館每年重要展覽、青少年教育活動等配套文化創意產品不低於2批,文物進出境展覽、精品文物巡展項目配套開發文化創意產品達到50%,力爭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年銷售額500萬元以上的超過5家,逐步形成形式多樣、特色鮮明、富有創意、競爭力強的文化創意產品體系,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物質和精神文化需求,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通知》明確,實施項目帶動。支持試點單位和骨干企業依托館藏資源、形象品牌、陳列展覽、主題活動和人才隊伍等要素,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一批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文化創意開發項目。鼓勵具備條件的國有、非國有文化文物單位積極穩妥推進文化創意產品開發經營。鼓勵文化文物單位與社會力量深度合作,促進資源、創意、市場共享。鼓勵以文物復(彷)制、文物信息、文物出版、文物博覽等方式助推文化創意產品開發。鼓勵企業通過限量復制、加盟制造、委托代理等形式參與文化創意產品開發。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入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形成多渠道投入機制。
《通知》提出將完善財稅金融方面的政策,建立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文化資金長效投入機制,支持金融機構增加適合文化創意企業的融資品種。建立文化創意開發企業無形資產評估體系,選擇有條件的文化創意開發單位及文化創意開發項目開展資產證券化工作,拓展融資渠道。積極引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投資文化創意產品開發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