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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辦公廳關於舉辦“第六屆全國青少年民族樂器教育教學成果展示活動”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01-12 15:32 來源: 編輯:科技教育司
信息來源: 2017-01-1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

由文化部主辦,浙江省文化廳、浙江音樂學院和中國民族管弦樂學會承辦的“第六屆全國青少年民族樂器教育教學成果展示活動”將於2017年8月在浙江省杭州市舉行。請按照活動章程規定,認真做好參展組織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第六屆全國青少年民族樂器教育教學成果展示活動章程

                                  

                                   文化部辦公廳  

                                   20171月11日

附件:

            第六屆全國青少年民族樂器教育教學成果展示活動章程

    一、總則

      (一)宗旨: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文藝工作座談會講話精神,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檢驗我國民族器樂教學成果,促進教學質量和演奏水平的提高,推出優秀青少年民族樂器演奏人才,推動我國民族器樂教育事業的全面健康發展。

    (二)展示活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主辦,浙江省文化廳、浙江音樂學院和中國民族管弦樂學會承辦。

    (三)展示活動由第六屆全國青少年民族樂器教育教學成果展示活動組織委員會主持全面工作。組委會下設專家組和辦公室。

    二、展示活動內容

    (一)展示內容及要求

    1.民族樂器獨奏

   (1)吹管樂器組:竹笛、嗩吶、笙、管子。

   (2)拉弦樂器組:二胡、板胡、高胡。

   (3)彈撥樂器組:古箏、揚琴、古琴、箜篌﹔

       琵琶、柳琴、中阮、三弦。

   (4)打擊樂器組:大堂鼓、排鼓、板鼓等中國傳統打擊樂器。

   (5)報名內容為不同風格的自選曲目2首,限定為中國作品,       

每首時間5-8分鐘(打擊樂器組為3-8分鐘)。

   (6)伴奏不多於2人,限中國傳統樂器。

    2.小型民族樂器組合

    (1)小型民族樂器組合形式包括:傳統器樂合奏(中國境內各地區流傳的傳統器樂合奏形式,如江南絲竹、廣東音樂、山東鼓吹樂、河北吹歌等)﹔少數民族特色器樂合奏(中國境內具有少數民族悠久歷史傳統和民族特色的樂器合奏形式,如維吾爾族木卡姆、土家族打溜子等)﹔戲曲音樂合奏(中國傳統戲曲音樂中的器樂合奏形式)﹔以及除上述3種形式外的民族器樂組合創新形式。

    (2)人數限定3-12人。

(3)組合中不含西洋樂器及電子(聲)樂器。

 (4)須區別於齊奏或獨奏加伴奏。

    (5)報名內容為不同風格的自選曲目2首,限定為中國作品,每首時間5-8分鐘。

(二)組別

    1.民族樂器獨奏

    參加展示的學生分為A、B組,每組再分為青年組、少年組。

    A組為國內獨立設置的11所音樂學院,即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學院、天津音樂學院、沈陽音樂學院、西安音樂學院、武漢音樂學院、四川音樂學院、星海音樂學院、浙江音樂學院、哈爾濱音樂學院(排名不分先後)及其附屬中學的民族器樂演奏專業的在校學生。

    B組為除上述11所音樂學院及其附中之外的全國各類藝術職業院校,藝術學院、師范院校、綜合院校中的音樂學院以及其他大中專院校的民族器樂演奏專業的在校學生。

青年組與少年組的年齡限定如下:

    (1)青年組:1986年1月至1999年12月出生

    (2)少年組:2000年1月至2004年12月出生

    2.小型民族樂器組合

    參加展示的須為全國獨立設置音樂學院、藝術職業院校、藝術學院、師范院校、綜合院校的音樂學院以及其他大中專院校的民族器樂演奏專業在校學生,年齡要求為1982年1月至2002年12月出生。
    3.港澳台及海外學生獨奏按照B組報名,獨奏青、少年組分組及小型民族樂器組合報名參照以上要求。

    三、展示活動安排

(一)程序

1.報名

此次展示活動由院校自行組織選拔並按規定時間及要求向組委會報送報名資料。

報名截止時間:2017年5月15日

2.遴選

組委會組織專家組審看報名音像資料,遴選參加現場展示活動的人員及節目。

公布參加展示活動名單時間:2017年6月20日前

3.展示

2017年8月20日至25日在浙江音樂學院舉行現場展示活動。

(二)報名事宜

   1.參加展示的學生由所在院校統一組織報名,並選派領隊1名。

   2.名額要求

   (1)吹奏樂器組、拉弦樂器組:每所院校青年組不超過4人、少年組不超過4人。

   (2)彈撥樂器組:每所院校青年組不超過6人、少年組不超過6人。

(3)打擊樂器組:每所院校青年組不超過2人、少年組不超過2人。

(4)小型民族樂器組合:每所院校總計不超過3組。

(5)獨奏學生限報1名指導教師,小型民族樂器組合限報1-3名指導教師。

(6)在第五屆全國青少年民族樂器演奏比賽中獲得青年組金獎者不能再報名參加展示活動﹔獲得少年組金獎者,不可報名參加少年組展示活動,可報名參加青年組展示活動。

3.報名材料:

    (1)報名表

    (2)照片

    ①獨奏學生個人2寸近期彩色照片3張﹔

    ②小型民族樂器組合集體劇照3張,每人2寸近期彩色照片2張﹔

    ③領隊2寸彩色照片2張。

    (3)身份證明資料復印件(獨奏學生和小型民族樂器組合中每名學生)

    ①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和學生證復印件1份﹔

    ②港澳台及海外學生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

    (4)報名音像資料

    ①錄制自選曲目2首﹔

    ②除須在外包裝上標注學生姓名、單位、組別及曲目外,不得在錄制音像內容中出現任何有關信息。演奏須代表真實水平,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將取消報送單位所有展示名額。

③音像制作採用單機中全景拍攝,禁止任何多機位拍攝及後期剪接

(5)具體報名方式及錄像格式等具體要求,將於2017年3月公布,詳見文化部網站(http://www.mcprc.gov.cn/,文化資訊-部內司局-文化科技司)和浙江音樂學院網站(http://www.zjcm.edu.cn)具體通知。

    4.報名聯系方式

 地  址:浙江杭州西湖區轉塘街道浙音路1號

         浙江音樂學院藝術實踐處

    郵  編: 310024

   電  話: 0571-89808093、13777813038

    郵  箱:260680410@qq.com

  聯系人:沈蕾

    (三)經過遴選到現場參加展示活動的人員和節目,獲得文化部頒發的展示證書以資鼓勵。

    四、注意事項
   (一)參加展示活動必須嚴格遵守本章程各項規定,違者將取消展示資格。

    (二)組委會及主辦方擁有本屆展示活動音像制品的電視播放權、音像制品的使用、出版和發行權。參加展示者有義務參加組委會及主辦方組織安排的綜合匯報演出和其他公益性演出。

    (三)本屆展示活動不收取報名費,參展者所需交通、食宿費用自理。

    (四)本章程由本屆展示活動組委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