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歌舞劇院、中國東方演藝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兒童藝術劇院、中央芭蕾舞團、中國煤礦文工團,北京舞蹈學院、中央戲劇學院、中國戲曲學院、上海戲劇學院、廣西藝術學院、山東藝術學院、南京藝術學院、浙江音樂學院:
為保障全國“桃李杯”舞蹈教育教學成果展示活動(以下簡稱“桃李杯”)專家隊伍的專業性和代表性,依據《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於組織舉辦第12屆全國“桃李杯”舞蹈教育教學成果展示活動的通知》(辦科教發〔2019〕17號),決定組織開展“桃李杯”專家庫人員推薦工作。被推薦人員經我司審核後將進入“桃李杯”專家庫。參與“桃李杯”專家工作的人員將按照規定程序從專家庫中抽簽產生。
一、推薦名額
文化和旅游部有關直屬單位和參與共建有關院校直接向我司推薦,每單位不超過10人﹔其他單位由所在地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審核後向我司推薦,每省(區、市)、兵團不超過15人。推薦人員應盡可能涵蓋“桃李杯”所需各專業。
二、推薦專業
(一)中國古典舞
(二)中國民族民間舞
(三)芭蕾舞
(四)國際標准舞
(五)舞蹈編導
(六)舞蹈學
三、推薦條件
(一)自覺踐行和能夠嚴把意識形態和政治導向關﹔
(二)良好的職業道德,作風正派,認真負責,廉潔公正﹔
(三)專業精湛,教學或表演經驗豐富,有較深的藝術造詣﹔
(四)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專家組工作﹔
(五)推薦專家應為單位正式人員(含退休人員),原則上副高以上職稱。
四、其他事項
(一)被推薦人員須填寫《“桃李杯”專家庫人員推薦表》(見附件1)並加蓋單位公章。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文化和旅游部有關直屬單位及參與共建有關院校須負責對被推薦人員的基本條件進行審核,填寫《“桃李杯”專家庫推薦人員信息匯總表》(見附件2)並加蓋推薦單位公章。沒有按要求加蓋相應公章的表格視為無效。
(二)請於4月30日前將上述兩表原件掃描文件和可編輯word文件一並發送至kjsjyc@163.com。
(三)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文化和旅游部網站“工作動態”中“科技教育司”欄目查看。
聯系人及電話:教育處 郭肇琪 010-59881858
特此通知。
附件:1.“桃李杯”專家庫人員推薦表
2.“桃李杯”專家庫推薦人員信息匯總表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
2019年3月21日
附件1:“桃李杯”專家庫人員推薦表.doc
附件2:“桃李杯”專家庫推薦人員信息匯總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