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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在北京召開網絡音樂內容管理工作會議,指導、督促網絡音樂企業貫徹落實網絡音樂內容管理政策,部署網絡音樂企業開展內容自審信息報備工作。咪咕音樂、騰訊音樂、網易雲音樂、阿裡音樂、酷我音樂等17家網絡音樂企業參加了會議。
2015年10月,文化部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網絡音樂內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從今年1月1日起,網絡音樂內容管理實行企業自主審核、文化行政部門進行事中事後監管的管理制度,網絡音樂經營單位自4月1日起開始網絡音樂自審信息的報備工作。為此,文化部在“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台”上開通了網絡音樂內容自審信息報備通道。
會議指出,文化內容既是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要點,也是社會大眾關注的重點,更是文化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核心。實施網絡音樂經營單位自主審核加文化管理部門事中事後監管的網絡音樂內容管理制度,既是順應政府轉變職能的要求,也是適應網絡音樂市場發展和管理工作需要,激發行業活力的舉措。
會議要求,網絡音樂經營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內容自審工作,要按照《網絡文化經營單位內容自審管理辦法》的規定,建立和完善網絡音樂自審工作制度,明確內容審核工作職責、標准、流程及責任追究辦法,真正把內容自審的主體責任落到實處,經內容審核通過後的網絡音樂產品可上線經營。
會議強調,文化管理部門正在逐步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制度,建立網絡音樂市場警示名單和黑名單等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營造良好信用環境。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將對《通知》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日常巡查與隨機抽查,對未按規定實施自審制度或自審制度執行不嚴、管理不到位的,文化管理部門將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