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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屆“文華獎”活動介紹
發布時間:2010-04-23 11:17 來源: 編輯:藝術司
信息來源: 2010-04-23

  “文華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主辦的專業舞台藝術政府最高獎,設立於1991年,最初為一年一屆,1998年起改為兩年一屆,2004年第11屆“文華獎”起改為三年一屆,放在中國藝術節上評選,迄今為止已舉辦了十二屆。

  “文華獎”的評獎對象是整台的大型劇目,包括新創、改編、移植的戲曲、話劇、歌劇、舞劇、兒童劇及有整體構思、非組團組台的大型歌舞、樂舞、雜技、曲藝、木偶、皮影劇目等。“文華獎”參評劇目應具備以下條件:一是各專業藝術表演團體(包括民間職業劇團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劇團)創作演出的新劇目﹔二是首演日在參評之日前5年之內﹔三是正式公演50場以上(大型歌劇、昆曲演出場次在20場以上)﹔四是歌舞、樂舞、雜技、曲藝、木偶、皮影劇目新創作成分須佔全劇目的三分之二以上。

  “文華獎”設文華大獎、文華新劇目獎和單項獎。單項獎包括文華劇作獎、文華導演獎、文華編導獎、文華音樂創作獎、文華舞台美術獎和文華表演獎。文華大獎獎予最突出的優秀劇目。如第八屆“文華獎”共評選出了32個“文華新劇目獎”,23個“文華新節目獎”以及70個“文華單項獎”﹔第九屆“文華獎”共評選出文華大獎11台,文華新劇目獎53台,141個文華單項獎﹔第十屆“文華獎”共評選出文華大獎7台,文華新劇目獎28台以及60個單項獎﹔第十一屆“文華獎”共評選出文華大獎12台,文華大獎特別獎1台,文華新劇目獎38台,150個文華單項獎﹔第十二屆“文華獎”共評選出文華大獎17台,文華大獎特別獎1台,文華劇目獎36台,以及236個文華單項獎。

  “九藝節”將開展第十三屆“文華獎”評選活動,經文化部批准確定,目前共有全國各地院團的65台專業參評劇目(附名單)。這些劇目涵蓋了歌劇、舞劇、話劇、音樂劇、人偶劇、雜技等多個類別,包括不少具有濃郁地方特色的劇目,如京劇、粵劇、豫劇、川劇、越劇、瓊劇、昆劇、呂劇、婺劇等,屆時將給觀眾帶來一道豐富多彩的文化藝術大餐。

  為此,文化部專門設立了文華獎評獎委員會,評獎委員會由文化部有關部門領導和藝術界專家組成,其成員由文化部聘任。對於獲獎的藝術團體和藝術工作者,均頒發獎狀(證書)、獎牌和獎金。

  多年來,“文華獎”評獎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堅持導向性、權威性、公正性的原則。通過評獎,促進藝術表演團體出好戲出人才,推動藝術創作和演出的繁榮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