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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2010年全國畫院優秀創作研究扶持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0-10-14 09:41 來源: 編輯:藝術司
信息來源: 2010-10-14

藝美函2010[35]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

畫院是我國美術創作研究的專業機構,承擔著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繼承和發展民族美術事業的重任。為鼓勵和支持國有畫院積極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美術創作研究活動,推動畫院“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實現對畫院創作和研究工作的有效引導、扶持,文化部藝術司於2010年開始實施全國畫院優秀創作研究扶持計劃。該計劃是“國家美術發展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入選該計劃的創作研究項目文化部將予以獎勵性扶持。現將2010全國畫院優秀創作研究扶持計劃相關申報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宗旨及目標

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唱響時代主旋律,引導國家主流美術創作發展,推動民族傳統藝術的傳承與創新,促進地方美術創作研究和地域文化的傳承,進而為全國美術事業的繁榮發展做出積極貢獻,以體現民族精神、時代風格和中國氣派的優秀美術作品和研究成果,抒寫當代美術事業的輝煌篇章。

二、主要內容

   全國畫院優秀創作研究扶持計劃支持和鼓勵國有畫院的藝術家積極深入生活、深入實踐、深入群眾,提倡和鼓勵藝術家創作表現時代精神和人民心聲的現實題材作品﹔提倡和鼓勵國有畫院挖掘地域文化資源,積極推動本地區美術創作研究和文化的傳承發展。

三、申報范圍及項目要求

  全國畫院優秀創作研究扶持計劃面向全國范圍內的國有畫院展開。各級國有畫院舉辦的符合如下要求的創作研究項目,均可參與申報:

(一)申報范圍

2010年啟動並已經完成的創作研究項目,或2010年啟動且正在實施的創作研究項目,正在實施的項目最遲應可在20113月底之前執行完畢。

(二)項目要求

1.每個創作項目參與的藝術家人數原則上不少於10位,其中應以申報單位專職藝術家為主﹔研究項目參與人員數不限,負責人應為申報單位專職研究人員。

2.每個創作研究項目均需有相應的推廣計劃和宣傳方案,具備一定的社會影響力。

3. 2010年啟動並已經完成的創作研究項目,需提供較為完備的項目成果展示的相關資料,包括畫冊、展覽資料、學術專著、新聞報道等等。

四、申報方式

(一)進行項目申報的畫院需填寫《全國畫院優秀創作研究扶持計劃項目申報書》(附件),該表格可從如下網址下載:http://www.ccnt.gov.cn/sjzz/yss/wjj/。(請將電子版本申報書與相關附件刻錄成光盤,與紙本申報書同時提交。)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負責本地區國有畫院創作研究項目的申報和推薦工作:組織本地區各級國有畫院創作研究項目的申報工作,並根據各地情況成立本地區專家委員會,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本地區申報項目進行評選,將評選出的推薦項目及其申報材料(含電子版本申報書)報送全國畫院優秀創作研究扶持計劃評審工作辦公室(文化部藝術司),同時需將本地區專家委員會名單報全國畫院優秀創作研究扶持計劃評審工作辦公室(文化部藝術司)備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推薦並報送的項目原則上不得超過3個。

(四)中央和國家有關部門所屬畫院可直接向全國畫院優秀創作研究扶持計劃評審工作辦公室(文化部藝術司)進行申報,各單位申報項目不得超過3

五、申報時間

申報工作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開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及相關單位應於1031日前完成本地區項目申報和推薦工作,並於115日前將本地區(單位)推薦結果及相關申報材料報送到2010年全國畫院優秀創作研究扶持計劃評審工作辦公室(文化部藝術司)。115日之後報送的項目將不予受理。

六、扶持方式和監督管理

全國畫院優秀創作研究扶持計劃評審工作辦公室(文化部藝術司)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及相關單位報送的推薦申報項目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報請文化部審批後執行。文化部將對入選該計劃的創作研究項目予以獎勵性扶持。其中,對於創作類項目獎勵性扶持資金1020萬元,對於學術研究類項目獎勵性扶持資金510萬元。

各省、自治區、文化廳(局)及各相關單位必須對申報項目提供的各項材料及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嚴格審查,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對已完成項目的成果進行必要的驗收檢查﹔對正在實施項目的進展情況進行必要的監督指導,並在項目完成後,對項目成果進行驗收檢查,並將驗收結果報文化部備案。所有參與申報的畫院必須如實提供申報材料,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申報資格。

七、聯系方式

(一)申報材料寄送地址:

北京市朝陽門北大街10號文化部藝術司文學美術處,郵政編碼100020。信封上請注明“申報材料”字樣。

(二)聯系人及電話:

聯系人:安遠遠,劉冬妍 

電話:(0105988176459881765

傳真:(01059881332

電子郵件:whbyss926@163.com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全國畫院優秀創作研究扶持計劃項目申報書》

 

 

 

 

抄送: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國家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