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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辦公廳關於舉辦第十六屆全國音樂作品(交響樂)評獎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1-09-20 10:06 來源: 編輯:藝術司
信息來源: 2011-09-20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解放軍總政宣傳部藝術局:

為推動我國交響樂作品創作,繁榮藝術事業,由文化部主辦的“第十六屆全國音樂作品(交響樂)評獎”將於201111月在北京舉行。現將《第十六屆全國音樂作品(交響樂)評獎章程》印發給你們,請遵照章程認真做好組織、選拔、推薦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十六屆全國音樂作品(交響樂)評獎章程

    2.第十六屆全國音樂作品(交響樂)評獎報名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1

 

第十六屆全國音樂作品(交響樂)評獎章程

 

一、總則

(一)全國音樂作品評獎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主辦。將於201111月在北京舉行。

(二)組委會主持評獎工作。

(三)文化部聘請國內音樂界專家組成評委會。

(四)評獎工作分初評、復評、終評三個步驟,採取審聽錄音及看總譜的方式進行。

二、作品要求

(一)作品題材、體裁、風格不限,大中小型作品均可參評。凡200111日後創作的,未曾在全國性音樂作品評獎中獲獎的作品均可參賽。

(二)作品時間長度:大型作品40分鐘左右﹔中型作品20分鐘左右﹔小型作品10分鐘左右。

(三)採用其他作品音樂片段等素材改編的作品不得違反著作權法有關規定。

(四)鼓勵作品體現中國民族風格,在展現作曲技術的同時,具有藝術感染力和較強的可聽性。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完整的作品總譜(五線譜)一式12份,作品文字介紹1份,CD光盤1張。

(二)評獎報名表一式2份(見附件2)。

(三)作者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1張。

(四)作者身份證、軍官證或學生證復印件1份。

(五)作品譜面清晰,標明速度、時間長度﹔譜面不得出現作者姓名。

請將上述材料於2011931日前報送至文化部藝術司(時間以當地郵戳為准),逾期不予接收。報送材料恕不退還。

 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10

文化部藝術司音樂舞蹈雜技處

 編:100020

 話:59881743

 真:59881745

電子郵箱:yywdzj@yahoo.com.cn

聯系人:趙琳宇

四、獎項設置

(一)評獎分大型作品組、中型作品組、小型作品組三個組別﹔每組各設一等獎1個,二等獎2個,三等獎3個及優秀獎若干。

(二)等次獎頒發獲獎證書和獎金,優秀獎頒發獲獎證書。

(三)獎金:

一等獎:  大型作品1     50000

中型作品1     40000

小型作品1     30000

二等獎:  大型作品2     40000

中型作品2     30000

小型作品2     20000

三等獎:  大型作品3     30000

中型作品3     20000

小型作品3     10000

五、其他

(一)本屆組委會有權組織參賽作品的錄音、錄像及舉辦獲獎作品音樂會,對選用的作品不另付酬。

(二)參賽作品凡有涉及到創作著作權、素材等問題,概由作者自負。

(三)如有樂團需要演奏本屆比賽參賽作品,須與作者商議使用費用問題。

(四)本屆比賽有關事項的解釋權歸組委會。

 

附件2: 

第十六屆全國音樂作品(交響樂)評獎報名表

 

作品名稱

 

作品體裁

 

創作時間

 

作品時長

 

作者姓名

 

職稱

 

性別

 

年齡

 

工作單位

 

職務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及郵編

 

作者簡歷(含獲獎情況)

 

  

參賽作品

簡介

 

單位意見

 

(單位蓋章)

                          

參賽者保證上述資料屬實且根據本屆比賽章程填寫  

                  參賽者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