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藝函〔2011〕4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解放軍總政宣傳部藝術局:
歌劇藝術經過近百年的中國本土化發展,已經產生了一批優秀作品,對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起到了積極作用。為進一步弘揚歌劇藝術,促進中國歌劇藝術的創作與交流,在以往多次舉辦全國性歌劇展演的基礎上,文化部與福建省人民政府定於2011年11月8日至28日共同主辦首屆中國歌劇節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舉辦單位
首屆中國歌劇節由文化部、福建省人民政府主辦,文化部藝術司、中國歌劇研究會、福建省文化廳、福州市人民政府承辦,地點在福建省福州市。
二、主要內容
首屆中國歌劇節主要安排歌劇劇目展演、講座、研討、論壇、展覽、下基層演出等項內容。
(一)劇目展演
1.中國經典歌劇劇目:多年來由我國藝術院團創作、改編、演出的,已擁有廣泛社會影響的劇目;
2.中國新創歌劇劇目:2006年以後,以中國本土力量為主組織創作,且已比較成熟的劇目;
3.中國藝術表演院團演出的世界經典劇目;
4.外國藝術表演院團演出的世界經典劇目;
5.歌劇音樂會。
(二)講座、研討
1.歌劇知識普及:在劇目演出開始前,由主創人員向觀眾講解歌劇藝術結構、音樂、舞蹈、美術等方面的基本知識,提高觀眾欣賞水平。
2.劇目研討:在劇目演出結束後,就劇目的進一步加工提高及演出市場開發等,組織專家、學者進行專題研討。
(三)論壇、展覽
1.中國當代歌劇藝術發展論壇:邀請國內外知名專家,以主題發言形式為主,深入分析中國當代歌劇藝術的創作、演出現狀,並就未來發展進行展望。
2.中國歌劇海報、服裝、舞美模型展覽:在劇目演出現場,安排藝術表演院團布置有關展覽,與觀眾加強溝通交流,並更好地普及歌劇知識。
(四)“歌劇藝術下基層”演出活動
組織歌劇藝術下基層演出,通過進社區、進軍營、進高校等系列演出活動,營造首屆中國歌劇節的濃厚節日氛圍。
三、劇目申報
(一)申報范圍:全國各類體制的歌劇院團(含民營)均可申報。
(二)申報要求:申報劇目應具備較強的思想性、藝術性和觀賞性,國家藝術院團原則上隻可申報1台劇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以及解放軍總政宣傳部藝術局申報劇目數量為1-2台,並應注明推薦順序。
(三)申報材料
1.劇本5份、演出光盤5份。
2.《首屆中國歌劇節展演劇目申報表》一式5份,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以及解放軍總政宣傳部藝術局審核並加蓋印章。
申報截止日期為2011年10月10日,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
地 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10號
文化部藝術司音樂舞蹈雜技處
郵 編:100020
電 話:010-59881743
傳 真:010-59881745
電子郵箱:yywdzj@yahoo.com.cn
四、工作安排
1.申報劇目經文化部藝術司組織專家審定後,確定入選首屆中國歌劇節展演劇目,並通知相關藝術表演院團。
2.除歌劇音樂會外,每台劇目檔期4天(2天裝台,2天演出,演出結束當晚拆台)。
3.組委會將適時召開演出前站會,通過抽簽方式,確定各參演劇目的演出日期及場所。
五、經費補貼
首屆中國歌劇節是一項政府主辦的公益性文化活動,文化部將對參演院團給予適當補貼。
六、組織領導
為確保首屆中國歌劇節取得圓滿成功,成立首屆中國歌劇節組委會。組委會下設辦公室,並設立秘書組、宣傳組、財務組、演出活動組、評選工作組、接待組等,主要負責歌劇節日常工作及綜合協調工作。
請各地文化行政部門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為相關藝術表演院團提供便利條件,組織力量做好展演劇目的加工、提高,力求演出取得良好效果。
特此通知。
附件:《首屆中國歌劇節展演劇目申報表》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首屆中國歌劇節展演劇目申報表
申報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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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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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演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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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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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改編)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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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演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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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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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及方式(電話、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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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劇、導演、作曲、
主演等主創人員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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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目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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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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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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