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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關於公布第二次
全國重點美術館評估結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中國美術館、中國國家畫院:
根據文化部《全國重點美術館評估辦法(修訂稿)》(文藝發〔2014〕33號)和《文化部辦公廳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重點美術館評估工作的通知》(辦藝函〔2014〕478號)的規定,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經由各省(區、市)文化廳(局)推薦申報,通過全國重點美術館評估委員會嚴格的初審評選、實地考察和終審評選,並經文化部審定,浙江美術館等4家美術館被評為第二批國家重點美術館。同時,對中國美術館等首批9家國家重點美術館進行了復審,復審結果均為合格。
現將第二批國家重點美術館名單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文化部
2015年10月14日
第二批國家重點美術館名單
(排名不分先後)
序號 |
美術館名稱 |
1 |
浙江美術館 |
2 |
廣州藝術博物院(廣州美術館) |
3 |
武漢美術館 |
4 |
中國美術學院美術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