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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風格 時代丹青——第十一屆中國藝術節全國優秀美術作品展覽征稿啟事
發布時間:2016-04-05 16:04 來源: 編輯:藝術司
信息來源: 2016-04-05

中國風格 時代丹青——第十一屆中國藝術節

全國優秀美術作品展覽征稿啟事

 

 為充分展示近年來中國美術創作的優秀成果,彰顯中華民族文化的鮮明特色和時代風採,推動全國美術事業繁榮發展,文化部將於2016年10月在陝西西安舉辦“第十一屆中國藝術節全國優秀美術作品展覽”。展覽以“中國風格 時代丹青”為主題,旨在匯聚近三年以來我國美術創作的精品力作,集中展示我國美術創作的最新優秀成果以及中華文化在當代的傳承、創新與發展,體現中國風格、中國氣派,彰顯中華民族文化的鮮明特色和時代風採,體現我國人民追求幸福生活、努力建成小康社會的精神風貌。

現將此次展覽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覽名稱

第十一屆中國藝術節全國優秀美術作品展覽

二、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陝西省人民政府

承辦單位: 

文化部藝術司、中國國家畫院、陝西省文化廳

協辦單位:

西安美術學院、陝西省美術博物館、陝西國畫院、陝西省雕塑院等相關機構

三、展覽藝術委員會

文化部聘請相關領域專家組成第十一屆中國藝術節全國優秀美術作品展覽藝術委員會,負責展覽的策劃、學術咨詢以及參展作品的評選工作。

四、展覽時間、場地

時間:2016年10月15日—12月15日

場地:陝西省美術博物館、西安美術學院美術館

五、展覽規模、作品種類

本展覽作品種類包括中國畫、油畫、版畫、雕塑、水彩(粉)畫,展覽規模約為550件作品。

六、作品征集

本次展覽通過以下方式征集作品:

(一)面向全國接受作品申報並進行評選。

(二)展覽藝術委員會邀請部分藝術成就突出的著名老藝術家的新創作品,以及近三年以來在國家級和全國性美術展覽及其他重要展覽中涌現出來的優秀作品參展。

七、作品要求

(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聚焦中國夢的時代主題,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唱響愛國主義主旋律,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思想精深、藝術精湛、制作精良,深刻反映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本次展覽還將特別關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5周年、紀念紅軍長征勝利80周年主題相關的優秀美術作品。

(二)申報作品均應為2013年7月以來新創作的美術作品,參加過各級各類美術作品展覽的作品均可參與申報。

(三)本展覽每位作者限申報、展出一件作品,由作者自行裝裱(框)

(四)參展作品尺寸、裝裱(框)等相關要求

1.中國畫、油畫作品:原則上作品裝裱(框)後尺寸不超過200cm(寬)×240cm(高),中國畫不收裝軸作品。

2.版畫作品:原則上作品裝後尺寸不超過120cm(寬)×180cm(高)﹔

3.水彩(粉)畫作品:原則上作品裝後尺寸不超過150cm(寬)×180cm(高)﹔

4.雕塑作品:原則上最大邊尺寸在200cm以內,重量在150公斤以內,材料硬質不易碎。

5. 繪畫類作品由作者自行裝框,在作品背後粘貼作品信息,須有外包裝避免損壞畫面,包裝結實牢固、不易損壞、便於運輸。雕塑類作品自制包裝箱,要求堅固、便於搬運,以螺栓連接各箱板,可二次使用。

八、作品申報與評選

(一)申報:

凡符合參展作品要求的作品,其作者均可按照自願參與的原則,直接向展覽辦公室申報。需填寫《第十一屆中國藝術節全國優秀美術作品展覽作品申報表》(電子版可從第十一屆中國藝術節官網下載),並提交申報作品照片。照片尺寸為10寸,照片背面注明:作品題目、作者姓名(以身份證為准)、聯系電話、詳細通訊地址。2016年6月30日前(以郵戳日期為准)將表格與照片寄送至展覽辦公室收件組。

1.中國畫、雕塑作品收件組

地址:陝西省西安市碑林區長安北路14號,陝西省美術博物館,郵編:710061。聯系人及聯系方式:鄭偉斌(中國畫),18691898293﹔馬強(雕塑),13201688005﹔馬輝(雕塑),13892810226

2. 油畫、版畫、水彩(粉)畫作品收件組

地址:陝西省西安市雁塔區含光南路100號西安美術學院,郵編:710065。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王冰,18629288031。

(二)初評:

初評工作定於2016年7月中旬進行。初評結果在第十一屆中國藝術節官方網站予以公布,未入圍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三)終評:

終評工作定於2016年8月中下旬進行。所有進入終評作品原件,須統一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郵寄至展覽辦公室各相關工作組(收件地址、聯系方式同前),逾期未寄送作品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展資格。

作品背面注明個人與作品信息(同初評)。送件須妥善包裝並上保險,通過挂號或特快專遞郵寄,防止郵寄過程中破損遺失,寄交原作費用由作者本人承擔。終評結果在第十一屆中國藝術節官方網站公布,終評落選作品由展覽辦公室統一退件。

(四)退件:

參展作品在展覽結束後3個月內由展覽辦公室負責統一退件

九、作者待遇

(一)參展作品由文化部頒發展覽入選證書。

(二)參展作者獲贈《第十一屆中國藝術節全國優秀美術作品展覽作品集》一本。

十、其他事項

(一)本展覽不設評獎。

(二)參展作品須為作者原創作品。凡涉嫌抄襲、模彷他人作品者,一經發現一律取消參評、展出資格,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作者負責。

(三)主辦單位對參展作品有研究、攝影、錄像、出版及宣傳的權利。

(四)凡送作品參評、參展作者,應視為已確認並遵守征稿啟事的各項規定。

十一、展覽辦公室聯系方式

  人:張 燕

聯系電話:029-87370667

 

    附件: 第十一屆中國藝術節全國優秀美術作品展覽作品申報表

 

  第十一屆中國藝術節

全國優秀美術作品展覽組委會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