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藝函〔2016〕294號
文化部辦公廳關於舉辦全國梆子聲腔優秀劇目展演的通知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江蘇省、安徽省、山東省、河南省、陝西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廳(局):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文藝工作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持戲曲傳承發展的若干政策》,傳播和弘揚梆子聲腔藝術,推動地方戲曲傳承發展,中宣部、文化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將共同舉辦全國梆子聲腔優秀劇目展演。展演期間,將舉辦劇目演出及系列研討評論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辦單位
中宣部、文化部、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時間地點
2016年9月,河北省石家庄市。
三、參演劇目推薦申報事項
(一)劇種范圍:
梆子腔是我國傳統戲曲四大聲腔之一,被廣泛用於各類戲曲劇種中。本著集中展示梆子聲腔特色的原則,經組織專家研討論證,確定參加此次展演的劇種為以梆子腔為主的20個地方戲曲劇種。這些劇種包括:秦腔、晉劇、豫劇、河北梆子、同州梆子、漢調桄桄、蒲劇、上黨梆子、北路梆子、老調、武安平調、永年西調、宛梆、懷梆、大平調、山東梆子、萊蕪梆子、棗梆、徐州梆子、淮北梆子。
(二)劇目推薦及遴選:
劇目推薦採取以梆子聲腔主要代表性分布區域定額推薦,文化部集中遴選的辦法,由各省(區、市)文化廳(局)分別推薦本地區具有代表性的劇種。其中,秦腔由陝西省推薦不超過5台,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各推薦不超過3台﹔晉劇由山西省推薦不超過5台﹔豫劇由河南省推薦不超過5台﹔河北梆子由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各推薦不超過3台﹔同州梆子、漢調桄桄由陝西省各推薦1-3台﹔蒲劇、上黨梆子、北路梆子由山西省各推薦1-3台﹔老調、武安平調、永年西調由河北省各推薦1-3台﹔宛梆、懷梆由河南省各推薦1-3台﹔大平調由河南省、山東省各推薦1-3台﹔山東梆子、萊蕪梆子、棗梆由山東省各推薦1-3台﹔徐州梆子由江蘇省推薦1-3台﹔淮北梆子由安徽省推薦1-3台。此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可在秦腔與豫劇兩劇種中擇優推薦1-3台﹔內蒙古自治區可在晉劇與北路梆子兩劇種中擇優推薦1-3台。
(三)劇目推薦要求:
思想性、藝術性俱佳,表演水平較高,在本劇種具有代表性的優秀現代戲、新編歷史劇和整理改編傳統戲。
(四)申報材料:
推薦的劇目要求報送劇本5份、演出光盤2份並填寫推薦表,由劇目演出單位所在省(區、市)文化廳(局)出具書面推薦意見並加蓋公章。
推薦截止日期為2016年8月22日,以寄出郵戳為准。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
四、工作安排:
(一)文化部將組織專家從各省推薦申報劇目中集中遴選25-30台在石家庄市展演,每台劇目演出1場。
(二)主辦方為每個演出單位提供演出場地、舞台基礎設備、70人的食宿及路途費用,並給予一定數額的運輸及演出補貼。演員、行頭、化妝、裝卸台人員及對舞台設備有特殊要求的,由演出劇團自行解決,或由主辦方協調設備,費用需院團自理。
五、聯系方式
申報材料寄送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75號河北省文化廳藝術處
聯系人:劉浩琳 0311-85918074 13933025220
高 源 0311-85918042 18833118081
傳 真:0311-85918044
本通知及其附件可在文化部政府門戶網站(www.mcprc.gov.cn)藝術司子站查詢、下載。
特此通知。
附件: 全國梆子聲腔優秀劇目展演劇目推薦表
文化部辦公廳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