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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美函〔2020〕4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中國美術館、中國國家畫院:
根據《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20年全國美術館館藏精品展出季活動方案〉的通知》(辦藝發〔2020〕13號)和《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於公布〈2020年全國美術館館藏精品展出季活動目錄〉的通知》(辦藝發〔2020〕58號)要求,文化和旅游部將對納入《2020年全國美術館館藏精品展出季活動目錄》(以下簡稱《活動目錄》)的項目實施情況進行驗收總結。
一、項目總結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指導並督促各相關美術館根據項目實施的實際情況,認真填寫《2020年全國美術館館藏精品展出季活動總結報告》(見附件),於2020年11月16日前將電子版總結報告(簽字蓋章頁須掃描,表格可從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工作信息-藝術司欄目下載)發送至指定郵箱。
各美術館將總結報告原件及以下項目實施有關資料,於驗收評審時提交至藝術司。
(一)文字資料。包括展覽前言、新聞稿、研討會記錄等。
(二)圖片資料。包括展出作品圖片,能夠反映展陳實際效果、活動具體情況的展覽空間、公共教育活動的現場照片等。
(三)影像資料。包括展覽現場、公教活動及其他基於展覽舉辦的宣傳推廣活動視頻等。
(四)其它可以體現展覽成果的資料。包括基於展覽出版的畫冊、文集以及相關文化創意產品等實物。
以上文字、圖片、影像資料須拷入U盤和其他實物資料一並提交。所有資料將用於展出季活動及具體展覽項目的宣傳推廣等公益性活動。
如遇特殊情況,項目實際實施情況與年初提交的計劃不一致的,須提交經所在省(區、市)文化和旅游廳(局)審核蓋章的情況說明。
二、項目驗收評審
為增進館際交流合作,進一步發揮優秀項目的示范帶動作用,參照以往展出季活動驗收評審經驗,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將於11月底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驗收評審。
(一)評審時間、地點
時間:2020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期間擇取1天。
地點:北京。(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到各館)
(二)評審對象
入選《活動目錄》並已實際實施的項目。
(三)評審方式
各美術館選派本館1名項目負責人,現場以PPT演示的方式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匯報。專家小組聽取匯報,進行提問,提出意見、建議,並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評分。
匯報內容包括展覽、公共教育、宣傳推廣等活動開展情況以及社會影響等。項目涉及巡展的,須將其作為重點內容進行匯報。應突出重點、亮點,條理清晰,時間嚴格控制在10分鐘以內。
各美術館於2020年11月16日前將匯報人信息(姓名、職務、手機號碼等)以及演示PPT文件發送至指定郵箱。
(四)評審結果
2020年全國美術館館藏精品展出季活動驗收評審結果將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無故不參加驗收評審和項目驗收評審不合格的美術館,將取消下一年度有關項目申報資格。
三、其他事項
各美術館與會人員往返交通、食宿費自理。請自行前往驗收評審地點。
聯 系 人:藝術司美術處 劉聞攀
聯系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大街10號,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
電子郵箱:gcjpzcj@163.com
聯系電話:010-59881764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