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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政法函〔2010〕58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局,各計劃單列市文化局:
今年是國家“五五”普法規劃檢查驗收年,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國普法辦公室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文化部決定對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貫徹執行《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和《文化部關於在全國文化系統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的情況進行檢查驗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檢查驗收各級文化行政部門“五五”普法以來的工作情況,總結經驗,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推動“五五”普法規劃的全面貫徹落實,為繁榮文化事業、發展文化產業、推進文化體制改革、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二、主要內容
檢查驗收的主要內容是《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和《文化部關於在全國文化系統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的貫徹執行情況。重點檢查普法工作領導機構和工作制度建設情況,國家基本法律及文化法律法規的宣傳情況,文化法制宣傳隊伍建設情況,領導干部、行政機關公務員、行政執法人員、公共文化服務機構、文藝表演團體、文化企業等重點普法對象學法用法情況,法律“六進”活動開展情況,法制宣傳教育方式方法創新情況,保障措施落實情況等。具體檢查內容參照《文化系統“五五”普法檢查驗收指導標准》。
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檢查標准或考核評估辦法。
三、檢查步驟和時間安排
檢查驗收工作從2010年4月份開始,到年底結束。
(一)動員部署。4月,省級文化行政部門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實際,制定驗收方案和措施,進行動員部署,做好檢查驗收的各項准備工作。
(二)開展自查。5—6月,各級文化行政部門按照要求組織自查。6月20日前,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將自查情況報文化部。6月底前,我部形成文化系統“五五”普法自查報告報全國普法辦。
(三)組織檢查。7—9月,在各單位自查的基礎上,上級文化行政部門根據實際,可以組織對下級文化行政部門進行抽查。文化部將組織若干檢查驗收組,赴有關地方進行檢查。檢查主要採取實地考察、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問卷調查、抽樣調查等方式進行。各省文化行政部門在自查和檢查的基礎上,對“五五”普法規劃執行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寫出總結報告,於9月1日前報送文化部。9月底前,我部形成文化系統“五五”普法總結報告報送全國普法辦。
(四)評比表彰。各地要及時發現“五五”普法先進典型,確定擬在全國文化系統表彰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於11月底前報文化部政策法規司。12月底前,我部完成文化系統“五五”普法總結表彰工作,並確定擬在全國表彰的先進典型報全國普法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檢查驗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規劃的重要內容,是確保“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終、保質保量完成的重要環節,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把檢查驗收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各級文化行政部門法制機構和相關負責機構要加強指導,主動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互相配合,形成合力。
(二)實事求是,保證質量。要根據實際情況,結合不同地域、不同行業和不同對象的特點,確定檢查重點、檢查方式。要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深入群眾,堅持從實際出發,掌握了解真實情況,認真總結工作成績和經驗,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推動文化法制宣傳工作深入開展。
(三)拓展視野,更新觀念。要從文化法制建設的整體進程,從文化發展的大局來把握文化法制宣傳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在梳理文化法制宣傳教育各項具體工作的同時,結合文化法規規章的制定和實施、規范性文件審查、文化市場執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及文化體制改革、政府信息公開、信訪等業務工作,綜合考察普法對象的法制觀念和學法用法水平,豐富文化法制宣傳教育的形式和內容,為制定文化系統“六五”普法規劃奠定堅實基礎。
聯系人:文化部政策法規司法制處 張雪超
電 話:010—59881860
郵 箱:zfsfgc@yahoo.com.cn
特此通知。
附件:文化系統“五五”普法檢查驗收指導標准
二○一○年四月七日
附件:
文化系統“五五”普法檢查驗收指導標准
為組織開展“五五”普法檢查驗收工作,根據《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和《文化部關於在全國文化系統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現提出文化系統“五五”普法檢查驗收指導標准。
一、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
1.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領導機構,定期召開會議,聽取情況匯報,總結部署工作。
2.每年制定工作計劃或要點,年初有部署,年內有檢查,年度有總結。
3.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辦事機構,有相應的工作人員和必要的辦公設備,有健全的工作制度。
二、著力提高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針對性
4.突出抓好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法規的宣傳,著力提高公民法律意識。
5.深入開展文化遺產保護、公共文化服務、文化市場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
6.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普法辦關於開展“法律六進”活動的通知》,根據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情況,針對機關、鄉村、社區、學校、企業、單位的不同特點,推進“法律六進”活動。
7.貫徹落實《中組部、中宣部、司法部關於加強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見》,制定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意見或實施方案﹔建立健全黨委(黨組)理論中心組集體學法、領導干部法制講座制度。
8.貫徹落實《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關於在全國公務員中開展學法用法和進行依法行政培訓的意見》,開展“法律進機關”活動,把公務員學法用法作為創建學習型機關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公務員法律知識培訓、考試考核制度﹔組織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專業法培訓,實行崗位考試考核。
9.利用“文化遺產日”、“知識產權宣傳周”、“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紀念日開展專題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三、著力提高文化領域依法治理水平
10.推進文化立法工作,推進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的制定工作,完善立法制度和立法程序。
11.做好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完善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程序。
12.加強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積極推進地方、行業依法治理工作。
13.認真貫徹《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改進管理方式、轉變政府職能。
14.完善和推廣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開展執法質量考核評議。
15.推進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開展文化綜合執法規范化建設,實現行政處罰職能統一行使,執法人員統一管理,執法力量統一調度,執法文書統一規范。
16.完善文化行政執法機制。建立健全執法協調機制、執法協作機制、執法信息共享機制、執法長效機制和執法監督檢查機制。健全執法管理制度,加強執法人員管理,規范執法行為,維護和促進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嚴格執法。
17.針對文化領域管理的重點和群眾關注的社會熱點、難點問題,深入開展專項依法治理,全面履行各項法定職責。
18.加強文化行政復議工作,暢通行政復議渠道,保護公民合法權益。
19.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建立和完善本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20.做好信訪工作,開展信訪法制宣傳教育,及時化解社會矛盾。
四、積極推進法制宣傳教育形式創新
21.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傳媒的積極作用,大力開展公益性法制宣傳教育,辦好政府網站的法制頻道。
22.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隊伍建設,建立本行政區域內文化系統的法制隊伍溝通聯絡機制。
23.圍繞中心工作適時開展法律知識講座、競賽、咨詢等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五、強化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保障
2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納入部門目標管理責任制,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目標責任考核。
25.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獎勵制度。
26.普法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專款專用。
27.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監督檢查制度,圍繞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標及時組織檢查,抓好工作落實。
28.辦好文化法制工作簡報或刊物,及時反饋法制信息、上報各類報表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況總結,積極開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理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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