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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發展動態第331期
發布時間:2015-01-21 09:16 來源: 編輯:政策法規司
信息來源: 2015-01-21
改革發展動態

331

文化部政策法規司改革指導處

中國經濟網文化產業資訊部                           20151月20

 

 

2014年部分文化相關政策盤點(上)

※編者按※

2014年,國務院及文化部等部委連續出台了多個文化相關政策,涉及文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國有文化單位改革、公共文化服務、文化產業發展、民族民間文化發展、文化市場體系、中華文化走出去等方面,范圍之廣、數量之多、密集程度之高、扶持力度之大前所未有。2014年出台的文化相關政策對未來我國文化改革發展乃至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都將有深遠影響。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些政策為“十三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方向奠定了基調。本期和第333期《改革發展動態》盤點了2014年部分文化相關政策,供讀者參閱,本期為上半部分。盤點中的政策可能涉及多個方面內容,依據其主要方面進行歸類,同一類別按文件發布時間順序排列。

 

※文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1、文化部關於公開文化部目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

發文機構:文化部

發布日期:時間:2014213

按照國務院要求,文化部公開了保留的4項行政審批事項,分別為: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演出經紀機構設立審批﹔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的演出場所經營單位設立審批﹔互聯網文化單位進口互聯網文化產品內容審查﹔境外組織或者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兩個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審批。

 

2、關於發布文化市場行政審批辦事指南和業務手冊的通知

發文機構:文化部

發布日期:2014年8月28日

發文字號:文市發〔2013〕41號

為使文化市場行政審批工作更加規范、運行更加高效,方便行政相對人和審批工作人員掌握項目審批的全部流程,文化部依據有關法規,分別編訂了14個文化市場行政審批項目的辦事指南和業務手冊。辦事指南用於為行政相對人申請審批提供指導,業務手冊用於為文化行政部門開展審批業務提供參考,通用文書格式樣本用於審批需要使用的文書。各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參照該文本格式,結合實際編制發布本地版辦事指南和業務手冊等。

 

※國有文化單位改革※

 

3、關於印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和進一步支持文化企業發展兩個規定的通知

發文機構:國務院辦公廳

發布日期:2014年4月16日

發文字號:國辦發〔2014〕15號

《通知》包括《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規定》和《進一步支持文化企業發展的規定》兩個文件,主要涉及財政稅收、投資融資、資產管理、土地處置、收入分配、社會保障、人員安置、工商管理等多方面支持政策。

主要內容:

一是保留和延續原有給予轉制企業的財政支持、稅收減免、社保接續、人員分流安置等多方面優惠政策,特別是保留了免征企業所得稅政策,支持力度不減,確保轉制規范到位的文化企業輕裝上陣,早改革、多受益、快發展。

二是調整和增加有關政策規定,提出建立黨委和政府監管國有文化資產的管理機構,強調國有文化企業要健全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探索實行特殊管理股試點和股權激勵試點。

三是進一步提高政策含金量,強調擴大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規模,將有線數字電視增值稅免稅政策重新明確再延長3年,新增對農村有線電視、城市電影放映等增值稅優惠政策﹔進一步明確劃撥土地轉增國有資本的程序和方式,鼓勵利用劃撥存量土地興辦文化產業﹔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投資文化產業,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推動實現融資渠道多元化﹔支持企業建立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將中央出版單位京外工作人員納入當地社會保障體系等,切實增強政策針對性實效性。

 

4、關於繼續實施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

發文機構: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宣部

發布日期:2014年11月27日

發文字號:財稅〔2014〕84號

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自轉制注冊之日起免征企業所得稅。

由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文化單位轉制為企業,自轉制注冊之日起對其自用房產免征房產稅。

同時,黨報、黨刊將其發行、印刷業務及相應的經營性資產剝離組建的文化企業,自注冊之日起所取得的黨報、黨刊發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稅。

對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中資產評估增值、資產轉讓或劃轉涉及的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契稅等,符合現行規定的享受相應稅收優惠政策。

轉制為企業的出版、發行單位處置庫存呆滯出版物形成的損失,允許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公共文化服務※

 

5、關於開展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等試點工作的通知

發文機構:文化部辦公廳

發布日期:2014年7月23日

發文字號:辦公共函〔2014〕318號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要求,根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有關工作部署,文化部開展了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等三項試點工作,要求各省(區、市)將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等試點工作納入本省(區、市)文化建設總體規劃和文化改革發展重點任務,抓緊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並在人員、經費、政策方面提供必要保障,確保試點工作順利推進,取得實效。要求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做好三項試點工作任務的銜接,實現同步推進。

 

6、關於公布國家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試點地區等名單的通知

發文機構:文化部辦公廳

發布日期:2014年9月26日

發文字號:辦公共發〔2014〕22號

根據《文化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等試點工作的通知》(辦公共函〔2014〕318號)要求,經國家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工作專家組評審,國家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試點地區、國家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試點地區、國家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試點單位名單公布。

國家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試點地區名單: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江蘇省蘇州市、浙江省、安徽省馬鞍山市、福建省廈門市、湖北省襄陽市、湖南省長沙市、廣東省東莞市、重慶市沙坪壩區、四川省成都市。

國家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試點地區名單:上海市鬆江區、江蘇省鎮江市、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廈門市、河南省濟源市、廣東省中山市、廣西壯族自治區來賓市、四川省成都市、西藏自治區山南地區。

國家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試點單位名單:河北省唐山市豐南區圖書館、山西省朔州市圖書館、南京圖書館、浙江圖書館、浙江省溫州市圖書館、山東省濟南市群眾藝術館、廣東省博物館、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圖書館、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臨桂縣文化館、重慶圖書館。

 

※民族民間文化發展※

 

7、關於切實加強中國傳統村落保護的指導意見

發文機構:住房城鄉建設部 文化部 國家文物局 財政部

發布日期:2014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建村〔2014〕61號

主要目標是通過中央、地方、村民和社會的共同努力,用3年時間,使列入中國傳統村落名錄的村落(以下簡稱中國傳統村落)文化遺產得到基本保護,具備基本的生產生活條件、基本的防災安全保障、基本的保護管理機制,逐步增強傳統村落保護發展的綜合能力。

主要任務包括保護文化遺產、改善基礎設施和公共環境、合理利用文化遺產、建立保護管理機制。

通過完善名錄、制定保護發展規劃、加強建設管理、加大資金投入、做好技術指導,切實做好中國傳統村落保護工作。

 

8、關於印發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發文機構: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文化部辦公廳

發布日期:2014年5月4日

發文字號:發改辦社會〔2014〕949號

根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不同特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建設主要分為傳統表演藝術類、傳統手工技藝類、傳統民俗活動類三種類型。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建設資金由中央專項補助投資、地方配套資金、企業自籌資金等多渠道投入組成。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建設項目所需的中央補助投資,從《遺產保護規劃》確定的80億元中央預算內投資中統籌安排。東、中、西部地區項目,中央補助投資分別不超過核定總投資的30%、60%、75%。西藏自治區、四省藏區和南疆三地州項目,可適當提高補助比例。

 

9、關於民辦博物館設立的指導意見

發文機構:國家文物局

發布日期:2014年8月1日

發文字號:文物博發〔2014〕21號

民辦博物館的設立審核,應以屬地管理為原則。應優先發展具有門類特點、行業個性或地域文化、民族(民俗)文化代表性的民辦博物館,以及致力於搶救瀕危歷史見證物、填補某領域空白的民辦博物館。

設立民辦博物館,應具備包括具有固定的適宜的辦館場所、具有必要的辦館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等十一項條件。

國家機關及國有博物館在職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舉辦民辦博物館。

 

※中華文化走出去※

 

10、關於加快發展對外文化貿易的意見

發文機構:國務院

發布日期:2014年3月3日

發文字號:國發〔2014〕13號

明確支持重點:

鼓勵和支持國、民營、外資等享有同等待遇,鼓勵和引導文化企業加大內容創新力度,支持文化企業拓展文化出口平台和渠道,支持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等﹔

加大財稅支持。加大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等支持力度、對國家重點鼓勵的文化產品出口實行增值稅零稅率等﹔

強化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探索適合對外文化貿易特點的信貸產品和貸款模式、支持重點企業擴展融資方式等﹔

完善服務保障。享受海關便捷通關措施、減少對文化出口的行政審批事項、加強相關知識產權保護等。

未完待續,詳見第3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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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鄒一鳴 成琪 責任編輯:邵希煒 高翔宇 聯系電話:010-8102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