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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發展動態第333期
發布時間:2015-01-27 16:28 來源: 編輯:政策法規司
信息來源: 2015-01-27
改革發展動態

333

文化部政策法規司改革指導處

中國經濟網文化產業資訊部                             20151月27

 

2014年部分文化相關政策盤點(下)

 

上接第331期。

※文化產業發展※ 

 

11、關於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

發文機構:國務院

發布日期:2014年2月26日

發文字號:國發〔2014〕10號

2020年,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的先導產業作用更加強化,與相關產業全方位、深層次、寬領域的融合發展格局基本建立,相關產業文化含量顯著提升,培養一批高素質人才,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企業,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打造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品牌,建設一批特色鮮明的融合發展城市、集聚區和新型城鎮。

重點任務:塑造制造業新優勢、加快數字內容產業發展、提升人居環境質量、提升旅游發展文化內涵、挖掘特色農業發展潛力、拓展體育產業發展空間、提升文化產業整體實力。

 

12、關於印發《藏羌彝文化產業走廊總體規劃》的通知

發文機構:文化部 財政部

發布日期:2014年3月3日

發文字號:文產發〔2014〕11號

為加快發展特色文化產業,加大對西部地區、民族地區文化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文化部、財政部制定了《藏羌彝文化產業走廊總體規劃》。

發展重點領域:文化旅游、演藝娛樂、工藝美術、文化創意等新興業態。

優化空間布局:構建核心區域、完善梯度布局。

強化文化產品生產:推動骨干企業和園區基地發展、扶持小微文化企業(機構)、培育知名文化品牌。

 

13、關於深入推進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見

發文機構:文化部 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發布日期:2014年3月17日

發文字號:文產發〔2014〕14號

《意見》吸納了近年來文化金融合作的經驗與成果,結合當前金融改革和文化產業發展的新趨勢,突出改革創新精神,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從認識推進文化金融合作重要意義、創新文化金融體制機制、創新文化金融產品及服務、加強組織實施與配套保障這四個方面提出了深入推進文化金融合作的要求,共15條具體內容。  

八大亮點:建立文化金融合作部際會商機制、完善文化金融中介服務體系、加大財政對文化金融的扶持力度、推進文化金融在重點領域的實施、重視金融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推動文化企業直接融資、創新文化金融服務組織形式、創建文化金融合作試驗區。

 

14、關於申報2014年度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

發文機構:財政部辦公廳

發布日期:2014年4月4日

發文字號:財辦文資〔2014〕4號

根據《財政部關於重新修訂印發〈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文資〔2012〕4號)有關要求,制定了2014年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

重點支持:繼續支持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培育骨干文化企業、構建現代文化產業體系、促進金融資本和文化資源對接、推進文化科技創新和文化傳播體系建設、推動文化企業“走出去”等六大方向﹔鞏固文化金融扶持計劃﹔擴大實體書店扶持試點范圍﹔試試環保印刷設備升級改造工程﹔開展新聞出版業數字化轉型升級﹔推動電影產業發展﹔促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加快特色文化產業發展﹔推動對外文化貿易發展。

 

15、關於修訂印發《國家文化產業示范基地管理辦法》的通知

發文機構:文化部辦公廳

發布日期:2014年4月16日

發文字號:辦產發〔2014〕13號

為進一步加強國家文化產業示范基地的建設管理,引導和支持國家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做實做強做出特色,結合近幾年基地建設的實際情況,文化部對原《國家文化產業示范基地評選命名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

亮點:

示范基地建設遵循內容優先、特色突出、品牌引領、創新發展的原則。重點支持文化內容創意、特色文化產品生產、文化科技融合、業態模式創新、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類的企業申報、建設示范基地。

文化部負責示范基地的申報、命名、管理、服務和支持,文化部文化產業司是示范基地的具體管理機構。省級文化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示范基地的申報材料初審、實地考察、日常管理和政策支持。

文化部每2年組織一次示范基地申報命名和巡檢工作,申報命名和巡檢工作隔年交替進行。

 

16、關於推動2014年度文化金融合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文機構:財政部辦公廳、文化部辦公廳

發布日期:2014年4月30日

發文字號:財辦文資〔2014〕6號

財政部、文化部完成2014年度文化金融合作項目庫建設工作,形成《2014年度文化金融合作項目庫(信貸融資)》、《2014年度文化金融合作項目庫(債券融資)》。

 

17、關於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發文機構:文化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發布日期:2014年7月11日

發文字號:文產發〔2014〕27號

《實施意見》分為六個部分,共17條具體政策內容。明確了支持范圍和工作目標,從五個方面提出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十大亮點:明確了小微文化企業的含義﹔加強對小微文化企業創新發展能力的培育﹔在文化市場審批與監管工作中支持小微文化企業發展﹔支持各種類型的小微文化企業創業載體建設﹔開展形式多樣、方式靈活的人才培養﹔明確支持小微文化企業參與公共文化服務﹔明確小微文化企業金融服務的重點工作﹔明確提出加大財稅支持﹔進一步創新和拓展公共服務﹔發揮好部門協作機制作用。

 

18、關於推動特色文化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

發文機構:文化部 財政部

發布日期:2014年8月8日

發文字號:文產發〔2014〕28號

《意見》要求,加大財政對特色文化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把特色文化產業發展工程納入中央財政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范圍,分步實施、逐年推進。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杠杆作用,重點支持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風情的民族工藝品創意設計、文化旅游開發、演藝劇目制作、特色文化資源向現代文化產品轉化和特色文化品牌推廣,支持絲綢之路文化產業帶、藏羌彝文化產業走廊建設。

主要任務:發展重點領域、發展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帶、建設特色文化產業示范區、打造特色文化城鎮和鄉村、健全各類特色文化市場主體、培育特色文化品牌。

 

19、關於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

發布日期:2014年8月18日

該文件對新形勢下如何推動媒體融合發展做出了具體部署,強調要將技術建設和內容建設擺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近年來,傳媒業正在經歷著“脫胎換骨”的大變革,而這一文件從國家戰略的高度推動傳媒業的融合發展,意味著拉開了文化傳媒系統新一輪變革的大幕。

 

20、關於知識產權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發文機構:國家知識產權局

發布日期:2014年10月8日

發文字號:國知發管字〔2014〕57號

從扶持小微企業創新發展、完善小微企業知識產權社會化服務、提高小微企業知識產權運用能力、優化小微企業知識產權發展環境四個方面確定了知識產權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舉措,提出了加大對小微企業專利申請的資助力度、引導各類金融機構為小微企業提供知識產權金融服務等措施。這一政策的出台對以創意內容為經營核心的小微文化企業而言業是一大利好。

 

21、關於繼續實施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

發文機構: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發布日期:2014年11月27日

發文字號:財稅〔2014〕85號

新聞出版廣電行政主管部門(包括中央、省、地市及縣級)按照各自職能權限批准從事電影制片、發行、放映的電影集團公司(含成員企業)、電影制片廠及其他電影企業取得的銷售電影拷貝(含數字拷貝)收入、轉讓電影版權(包括轉讓和許可使用)收入、電影發行收入以及在農村取得的電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的城市電影放映服務,可以按現行政策規定,選擇按照簡易計稅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對廣播電視運營服務企業收取的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和農村有線電視基本收視費,免征增值稅。

為承擔國家鼓勵類文化產業項目而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自用設備及配套件、備件,在政策規定范圍內,免征進口關稅。

對從事文化產業支撐技術等領域的文化企業,按規定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允許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

出版、發行企業處置庫存呆滯出版物形成的損失,允許按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文化市場體系※

 

22、關於加強執法監督 完善管理政策促進互聯網上網服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

發文機構:文化部 工商總局 公安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發布日期:2014年11月16日

發文字號:文市發〔2014〕41號

取消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對上網服務場所的總量控制和布局規劃,降低准入門檻,減少人為的政策壁壘,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為上網服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營造公平競爭、優勝劣汰的市場環境。

調整准入程序,實行先照後證管理。

鼓勵上網服務場所多元化經營,同時取消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對連鎖企業設立的認定,連鎖方式、連鎖規模由上網服務企業自主決定,減少政府部門對企業自主經營事項的干預。

擴大上網服務場所管理長效機制試點,探索更加符合實際、更加科學的管理措施,促進行業與社會、管理部門之間的良性互動。

 

23、關於推動互聯網上網服務行業轉型升級的意見

發文機構:文化部

發布日期:2014年11月16日

發文字號:文市發〔2014〕42號

《意見》旨在在全國推廣試點經驗,進一步探索上網服務行業轉型升級的路徑和模式。《意見》提出,從改善上網服務場所環境、提高上網服務行業管理和服務水平、鼓勵上網服務場所豐富經營業態、鼓勵上網服務場所參與公共文化服務四個方面推動互聯網上網服務行業轉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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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鄒一鳴 成琪 責任編輯:邵希煒 高翔宇聯系電話:010-8102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