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第347期
文化部政策法規司改革指導處
中國經濟網文化產業資訊部 2015年3月24日
部分國家級文化相關專項資金情況匯總
※編者按※
為使讀者更清晰了解國家級文化相關專項資金的情況,本期《改革發展動態》梳理了相關資料,供讀者參閱。
※中央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中央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由中央財政安排,專項用於提高文化產業整體實力,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結構戰略性調整,推動文化產業跨越式發展。財政部負責專項資金預算管理、資金分配和撥付,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中央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包括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培育骨干文化企業、構建現代文化產業體系、促進金融資本和文化資源對接、推進文化科技創新和文化傳播體系建設、推動文化企業“走出去”、財政部確定的其他文化產業發展領域等其部分。此外,該辦法還明確,中央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項目分為重大項目和一般項目,支持方式包括項目補貼、貸款補貼、保費補貼、績效獎勵和財政部確定的其他方式。
※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
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由中央財政設立,專項用於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和保護。專項資金的年度預算根據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總體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及國家財力情況核定。
《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分為中央本級專項資金和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按照開支范圍分為組織管理費和保護補助費。中央本級專項資金包括文化部本級組織管理費和中央部門所屬單位保護補助費,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為中央財政對各省(區、市)保護補助費。組織管理費是指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和管理工作所發生的支出,具體包括:規劃編制、調查研究、宣傳出版、培訓、數據庫建設、咨詢支出等。保護補助費是指補助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開展調查、記錄、保存、研究、傳承、傳播等保護性活動發生的支出。具體包括: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補助費、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補助費、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補助費。
《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文化部本級組織管理費由文化部按照部門預算管理的有關規定報財政部審核,經法定程序批准後納入文化部部門預算。中央部門所屬單位申請保護補助費,由中央部門按照部門預算管理的有關規定列入本部門預算並按規定時間報財政部,同時還應當於每年6月30日前向文化部報送申請材料。文化部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提出專項資金補助建議方案報財政部,財政部按照部門預算管理的有關規定審核後下達中央部門。
各省(區、市)申請保護補助費,應當由申報單位提出申請,經地方各級財政和文化主管部門逐級申報。省級財政和文化主管部門進行審核匯總後,於每年10月31日前聯合向財政部和文化部提出下一年度資金申請。凡越級上報或單方面上報的均不受理。其中,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補助費由省級財政和文化主管部門直接上報財政部和文化部。文化部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後,提出專項資金補助建議方案報財政部,財政部審核後會同文化部下達省級財政和文化主管部門。
※國家藝術基金※
國家藝術基金是由國家設立,旨在繁榮藝術創作、打造和推廣原創精品力作、培養藝術創作人才、推進國家藝術事業健康發展的公益性基金。國家藝術基金的資金,主要來自中央財政撥款,同時依法接受國內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捐贈。
《國家藝術基金章程(試行)》規定,國家藝術基金資助范圍包括藝術的創作生產、傳播交流推廣、征集收藏、人才培養等方面。項目資助立足示范性、導向性,努力體現國家藝術水准。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分為一般項目和特別項目。國家藝術基金的資助方式分為三類:項目資助,即根據項目申報類別及評審情況予以相應資助﹔優秀獎勵,即對優秀作品、杰出人才進行表彰與獎勵﹔匹配資助,即為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支持藝術發展,對獲得其他社會資助的項目進行有限陪同資助。
※優秀國產紀錄片及創作人才扶持項目※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文藝工作座談會精神,適應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新趨勢,加快推動中國紀錄片產業繁榮發展,加強對國產紀錄片精品創作的激勵和引導,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設立優秀國產紀錄片及創作人才扶持項目(以下簡稱“扶持項目”),以專項資金扶持鼓勵優秀國產紀錄片的創作、生產和播出。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年度優秀國產紀錄片及創作人才扶持項目評審辦法(試行)》指出,扶持項目共設作品、人才、機構3類11項。作品類設優秀微片、短片、長片、系列片4項﹔人才類設優秀導演、撰稿、攝像3項﹔機構類設優秀欄目、播出機構、制作機構、組織機構4項。參評扶持項目,在內容主題、篇幅時長、制播數量、播出比例、組織工作等方面都有詳細的規定。
據悉,具備原始創新強、社會影響大、市場反響好、傳播范圍廣、技術應用新、海外影響大等條件的,將予以優先考慮和重點扶持。
優秀微片、短片、長片、系列片、欄目、導演、撰稿、攝像、播出機構、制作機構,每項扶持項目數量為5個,其中最佳1個,優秀4個,並按專業水准、作品質量、產量、播出量、國產與引進紀錄片播出比例排序,以扶持項目評審委員會評審結果為准。優秀組織機構數量一般為3個。10項扶持項目數量不超過50個。優秀組織機構數量不超過3個。
獲評扶持項目,均可獲得相應資金扶持(優秀組織機構除外)。扶持資金依照年度扶持項目專項資金額度、獲評項目類別和在所獲評項目中的排序確定。優秀組織機構授予相應榮譽予以表彰。獲評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優秀國產紀錄片及創作人才扶持項目的作品、個人和機構,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舉辦優秀國產紀錄片表彰活動進行表彰,頒發榮譽證書並撥付扶持資金(優秀組織機構隻頒發榮譽證書)。
※少兒精品及國產動漫文化發展專項資金※
少兒節目精品發展專項資金和國產動畫發展專項資金項目旨在鼓勵和扶持國產少兒廣播電視節目和國產原創動畫片的創作、生產和傳播,引導正確創作方向,推動涌現更多更好的國產原創少兒節目和動畫精品,加快實現由注重數量規模向注重質量效益的發展轉型。
《少兒節目精品發展專項資金及國產動畫發展專項資金評審辦法》規定,扶持項目共設7個類別:少兒廣播欄目、少兒電視欄目、少兒或動畫頻道、電視動畫片、動畫電影、學院動畫短片、動畫創作人才。
據悉,社會效益好、經濟效益佳、原始創新強、傳播范圍廣、技術應用新、海外影響大等條件的,將予以優先考慮和重點扶持。
據悉,優秀少兒廣播欄目獎勵項目設置一等獎5個﹔二等獎10個﹔三等獎15個﹔鼓勵獎若干。一等獎獎勵10萬元﹔二等獎獎勵8萬元﹔三等獎獎勵5萬元﹔鼓勵獎獎勵3萬元。
優秀少兒電視欄目獎勵項目設立一等獎5個﹔二等獎10個﹔三等獎15個﹔鼓勵獎若干。一等獎獎勵15萬元﹔二等獎獎勵10萬元﹔三等獎獎勵5萬元﹔鼓勵獎獎勵3萬元。
優秀少兒頻道、動畫頻道獎勵項目設立:一等獎3個﹔二等獎5個﹔三等獎5個。一等獎獎勵30萬元﹔二等獎獎勵20萬元﹔三等獎獎勵10萬元。
優秀國產電視動畫片獎勵項目設立特等獎3個﹔一等獎5個﹔二等獎10個﹔三等獎20個。特等獎獎勵50萬元﹔一等獎獎勵30萬元﹔二等獎獎勵20萬元﹔三等獎獎勵10萬元。
優秀國產動畫電影獎勵項目設立一等獎1個﹔二等獎2個﹔三等獎3個。一等獎獎勵15萬元﹔二等獎獎勵10萬元﹔三等獎獎勵5萬元。
優秀學院動畫短片獎勵項目設立一等獎3個﹔二等獎5個﹔三等獎10個。一等獎獎勵5萬元﹔二等獎獎勵3萬元﹔三等獎獎勵1萬元。
優秀動畫創作人才獎勵項目設立最佳獎5個﹔優秀獎10個。最佳獎獎勵3萬元﹔優秀獎獎勵1萬元。
少兒節目精品發展專項資金和國產動畫發展專項資金每年評審發放1次。每年2月1日前,受理上一年度專項資金項目申請材料。學院動畫短片每個院校限報3個,其它每項目各省級報送單位限報3個。
※電視劇劇本扶持引導專項資金※
電視劇劇本扶持引導專項資金旨在推動中國電視劇繁榮發展,提升劇本創作的質量和水平,培養優秀中青年編劇人才。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優秀電視劇劇本評審章程(暫行)》規定,堅持扶持原創。以增強電視劇本原創能力為目標,重點扶持以電視劇為第一載體的原創作品。堅持扶持現實題材。大力扶持現實題材創作,引導電視劇創作方向,提升現實題材電視劇的思想內涵和藝術水准。堅持扶持公益題材。體現公益導向,扶持重大革命和重大歷史、農村、少數民族、少兒、優秀傳統文化等題材電視劇的創作。堅持注重培養中青年編劇。劇本評審面向中國所有電視劇編劇,重點關注和扶持有潛力、德藝雙馨的中青年編劇,著力培養優秀中青年編劇隊伍。
每部入選劇本扶持引導專項資金總額一般情況為50—100萬元。 對思想性、藝術性和觀賞性特別突出的劇本,可予以特別資助,根據實際情況提高扶持引導資金總額。為保證權威性,入選劇本應堅持寧缺毋濫的原則。此外,扶持引導專項資金資助分配應向編劇傾斜。凡入選劇本,應向編劇資助不低於70%的創作扶持引導資金。其它扶持引導資金一律用於該劇本的拍攝制作資助。
※廣播電視公益廣告扶持項目※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開展優秀廣播電視公益廣告作品等扶持項目評審活動,旨在引導和鼓勵社會各界參與廣播電視公益廣告創作生產和傳播的積極性,提高廣播電視公益廣告創意水平和創作水准,擴大廣播電視公益廣告播出影響,提升宣傳效果,促進形成廣播電視公益廣告持續發展的良性機制。
《廣播電視公益廣告扶持項目評審辦法(試行)》規定,廣播電視公益廣告扶持項目設廣播類優秀作品、電視類優秀作品、優秀創意腳本、優秀傳播機構等4項。對獲得扶持項目的單位或個人頒發資助和補助。每個扶持項目均設三個類別,其中,一類不超過3個,二類不超過10個,三類若干。
扶持項目評審每年舉辦1次。每年7月31日前,進行扶持項目的征集受理工作﹔每年8月31日前,進行項目初審﹔每年9月30日前,進行項目終審﹔終審結束後進行項目公示。公示結束後,對公示期間沒有任何異議的項目,或者有異議但經評審委員會復核後不影響評審結果的項目,由總局正式予以認定,頒發榮譽證書及專項扶持資金,並向社會公告。
※國家出版基金※
國家出版基金由國家設立,用於鼓勵和支持優秀公益性出版項目的出版。國家出版基金主要來源是中央財政撥款,並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捐贈。
《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管理辦法》規定,國家出版基金主要用於對不能通過市場資源完全解決出版資金的優秀公益性出版物的直接成本補助。主要資助范圍包括:1.具有相當規模,代表現階段思想政治、文學藝術、科學文化最高研究水平的出版項目。2.具有填補某一學科領域空白,對我國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發展等具有積極推動作用的出版項目。3.具有重要思想價值、科學價值或文學藝術價值,對弘揚民族優秀文化和及時反映國內外新的科學文化成果有重大貢獻的出版項目。4.具有很高史料價值,集學術之大成的出版項目。5.對維護國家穩定、民族團結具有特殊意義的出版項目。6.優秀盲文、少數民族文字出版項目。7.優秀“三農”、未成年人讀物出版項目。8.對推動中國文化“走出去”具有重要意義和作用的出版項目。9.國家委托的重點出版項目。10.其他優秀公益性出版項目。凡屬國家科學技術學術著作出版基金等各種財政性基金或財政專項資金資助范圍內的出版項目,不列入國家出版基金資助范圍。
據悉,基金辦每年10月31日以前發布下一年度資助項目申報指南。出版機構按照申報指南申報資助項目。地方出版機構向所在地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中央級出版機構向中央主管部門或中央直屬企業申報本年度資助項目,不得越級申報。
資助經費應當專項用於資助項目出版物的編輯、稿酬、版權費、校對、排印裝、復制、原輔材料及資料購置等直接成本費用支出。
※近期可申報項目一覽※
2015年度中央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中央各部門(單位)、各省級(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下同)財政廳(局)、財務關系在財政部單列的中央企業負責組織本部門、地區或單位申報工作,並於2015年4月20日前完成在線審核、項目初審,正式向財政部報送申請文件。中央各部門(單位)、財務關系在財政部單列的中央企業應向財政部提交申請文件、初審報告及申報項目資料,其中申請文件需為部發文。各省級財政廳(局)應向財政部提交申請文件、初審報告及申報項目資料。初審報告包括初審工作組織情況、申報項目情況、初審意見等內容,需加蓋單位公章後作為獨立文件上報財政部,不能作為申請文件附件。
國家藝術基金
2015年,國內各級各類藝術單位、機構和藝術工作者可以在3月1日至5月1日之間登錄國家藝術基金網站(http://www.cnaf.cn),按照申報指南要求,通過“國家藝術基金網上申報管理系統”申報項目。
2014年度優秀國產紀錄片及創作人才扶持項目
各省級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及中央有關單位應向所轄(屬)紀錄片制作機構、播出機構傳達本通知精神,並嚴格按照新修訂的《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年度優秀國產紀錄片及創作人才扶持項目評審辦法(試行)》的要求,認真做好本地區、本單位2014年度優秀國產紀錄片及創作人才扶持項目的材料審核和申報工作。扶持項目的申報材料請於2015年3月31日前將申報材料寄至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宣傳司宣傳處,不接收參評單位直接報送。
※材料填寫小技巧※
1.在申報表中說明相關的情況(聯系方式、企業概況)
2.給自己的申報材料取個名字(針對你所申請的項目,擁有一定的概括性和時代感)
3.突出自己的優點,突出項目的可行性(寫明企業曾經獲得的榮譽)
4.如何保障項目的實行要說清(從資金鏈、人才、合作方、經驗等各方面下手)
5.提及申報成功的意義(社會效應、對於就業的拉動、經濟效應產值)
6.裝訂成冊,像模像樣
7.多一點附件:審計報告、企業資質、獎勵情況、專利情況、新聞報道、活動照片等等(據《江蘇商報》)
歡迎關注微信公眾賬號“文化發展動態和簡報”。
歡迎將相關素材和意見建議發送至郵箱:wenhua@ ce.cn。
贈有關領導同志參閱
主編:鄒一鳴 成琪 責任編輯:邵希煒 高翔宇 聯系電話:010-81025311
上一篇: 改革發展動態第348期 |
下一篇: 改革發展動態第347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