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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發展動態第357期
發布時間:2015-05-05 14:36 來源: 編輯:政策法規司
信息來源: 2015-05-05

  

  改革發展動態

  357

  文化部政策法規司改革指導處

  中國經濟網文化產業資訊部                            2015年4月28

  

  四大自貿區文化相關政策盤點

   

  ※編者按※

  421日上午,廣東、天津、福建三個自貿區正式挂牌成立,這意味著上海自貿區一枝獨秀的格局正式結束。按照日前公布的自貿區總體方案,中國四大自貿區將共用一張負面清單,對外開放程度進一步提高。本期改革發展動態盤點了三個新自貿區方案的文化相關內容,並列出了適合四個自貿區的新負面清單中與文化相關的內容,供讀者參閱。

   

  ※ 四大自貿區文化相關政策※

  上海自貿區

  根據《進一步深化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開放方案》,上海自貿區將推動貿易轉型升級。深化貿易平台功能,依法合規開展文化版權交易、藝術品交易、印刷品對外加工等貿易,大力發展知識產權專業服務業。

  上海自貿區還將完善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航運發展制度和運作模式。推動與旅游業相關的郵輪、游艇等旅游運輸工具出行便利化。符合條件的地區可按規定申請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

   

  天津自貿區

  根據《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天津自貿區將降低投資准入門檻。重點選擇航運服務、商貿服務、專業服務、文化服務、社會服務等現代服務業和裝備制造、新一代信息技術等先進制造業領域擴大對外開放,積極有效吸引外資。

  此外,天津自貿區還將完善國際貿易服務功能。發展服務外包業務,建設文化服務貿易基地。

  在完善集疏運體系,加密航線航班方面。天津自貿區將完善國際郵輪旅游支持政策,提升郵輪旅游供應服務和配套設施水平,建立郵輪旅游岸上配送中心和郵輪旅游營銷中心。允許在自貿試驗區內注冊的符合條件的中外合資旅行社,從事除台灣地區以外的出境旅游業務。符合條件的地區可按政策規定申請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

   

  福建自貿區

  根據《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在放寬外資准入方面,福建自貿區將實施自貿試驗區外商投資負面清單制度,減少和取消對外商投資准入限制,提高開放度和透明度。先行選擇航運服務、商貿服務、專業服務、文化服務、社會服務及先進制造業等領域擴大對外開放,積極有效吸引外資。

  拓展新型貿易方式。福建自貿區將擴大對外文化貿易和版權貿易。

  福建自貿區還將促進兩岸往來更加便利。其中自貿試驗區內一般性赴台文化團組審批權下放給福建省。

  福建自貿區還將建設國際旅游島。加快旅游產業轉型升級,推行國際通行的旅游服務標准,開發特色旅游產品,拓展文化體育競技功能,建設休閑度假旅游目的地。研究推動平潭實施部分國家旅游團入境免簽政策,對台灣居民實施更加便利的入出境制度。平潭國際旅游島建設方案另行報批。

   

  廣東自貿區

  根據《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在功能劃分上,珠海橫琴新區片區重點發展旅游休閑健康、商務金融服務、文化科教和高新技術等產業,建設文化教育開放先導區和國際商務服務休閑旅游基地,打造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新載體。

  廣東自貿區還將進一步擴大對港澳服務業開放。支持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的港澳資旅行社(各限5家)經營內地居民出國(境)(不包括台灣地區)團隊旅游業務。

  廣東自貿區還將推動適應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的金融創新。在自貿試驗區建立與粵港澳商貿、旅游、物流、信息等服務貿易自由化相適應的金融服務體系。創新知識產權投融資及保險、風險投資、信托等金融服務,推動建立知識產權質物處置機制。

   

  ※負面清單與文化相關內容※

  《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中,與文化相關的共涉及互聯網和相關服務,統計調查,專業技術服務,廣播電視播出、傳輸、制作、經營,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金融信息,電影制作、發行、放映,非物質文化遺產、文物及考古,文化娛樂等八大項內容。

  負面清單規定,《自貿試驗區負面清單》中未列出的與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文化、金融審慎、政府採購、補貼、特殊手續和稅收相關的特別管理措施,按照現行規定執行。自貿試驗區內的外商投資涉及國家安全的,須按照《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國家安全審查試行辦法》進行安全審查。

  在“互聯網和相關服務”中,禁止投資互聯網新聞服務、網絡出版服務、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網絡文化經營(音樂除外)、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互聯網公眾發布信息服務(上述服務中,中國入世承諾中已開放的內容除外)。禁止從事互聯網地圖編制和出版活動(上述服務中,中國入世承諾中已開放的內容除外)。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與外國投資者進行涉及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業務的合作,應報經中國政府進行安全評估。

  在“統計調查”中規定,市場調查屬於限制類,限於合資、合作,其中廣播電視收聽、收視調查須由中方控股。

  在“專業技術服務”中規定,禁止設立和運營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機構。

  在“廣播電視播出、傳輸、制作、經營”中規定,禁止投資設立和經營各級廣播電台(站)、電視台(站)、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時段欄目、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廣播電視發射台、轉播台〔包括差轉台、收轉台〕、廣播電視衛星、衛星上行站、衛星收轉站、微波站、監測台〔站〕及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等),禁止從事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和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安裝服務。禁止投資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公司。對境外衛星頻道落地實行審批制度。引進境外影視劇和以衛星傳送方式引進其他境外電視節目由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指定的單位申報。對中外合作制作電視劇(含電視動畫片)實行許可制度。

  在“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金融信息”中規定,禁止投資設立通訊社、報刊社、出版社以及新聞機構。外國新聞機構在中國境內設立常駐新聞機構、向中國派遣常駐記者,應當經中國政府批准。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提供新聞的服務業務須由中國政府審批。禁止投資經營圖書、報紙、期刊、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業務﹔禁止經營報刊版面。中外新聞機構業務合作、中外合作新聞出版項目,須中方主導,且須經中國政府批准(經中國政府批准,允許境內科學技術類期刊與境外期刊建立版權合作關系,合作期限不超過5年,合作期滿需延長的,須再次申請報批。中方掌握內容的終審權,外方人員不得參與中方期刊的編輯、出版活動)。禁止從事電影、廣播電視節目、美術品和數字文獻數據庫及其出版物等文化產品進口業務(上述服務中,中國入世承諾中已開放的內容除外)。出版物印刷屬於限制類,須由中方控股。未經中國政府批准,禁止在中國境內提供金融信息服務。境外傳媒(包括外國和港澳台地區報社、期刊社、圖書出版社、音像出版社、電子出版物出版公司以及廣播、電影、電視等大眾傳播機構)不得在中國境內設立代理機構或編輯部。如需設立辦事機構,須經審批。

  在“電影制作、發行、放映”方面,禁止投資電影制作公司、發行公司、院線公司。中國政府對中外合作攝制電影片實行許可制度。電影院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放映電影片,應當符合中國政府規定的國產電影片與進口電影片放映的時間比例。放映單位年放映國產電影片的時間不得低於年放映電影片時間總和的2/3

  在“非物質文化遺產、文物及考古”方面,禁止投資和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文物購銷企業。禁止投資和運營國有文物博物館。禁止不可移動文物及國家禁止出境的文物轉讓、抵押、出租給外國人。禁止設立與經營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機構。境外組織或個人在中國境內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和考古調查、勘探、發掘,應採取與中國合作的形式並經專門審批許可。

  在“文化娛樂”方面,禁止設立文藝表演團體。演出經紀機構屬於限制類,須由中方控股(為本省市提供服務的除外)。大型主題公園的建設、經營屬於限制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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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編:鄒一鳴 成琪 責任編輯:邵希煒 高翔宇 聯系電話:010-8102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