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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古籍保護中心黨支部組織全體黨員學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以下簡稱《准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會上,首先由黨支部書記王雁行宣讀《准則》、《條例》的主要內容。在宣讀過程中大家不僅了解了《准則》和《條例》精髓,還在此基礎上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從自身思想、學習、工作、生活等方面開展了熱烈討論。大家一致認為作為黨員應該做先行者,必須先學一步,深學一層,以更高的標准、更嚴的要求、更實的舉措全面掌握《准則》和《條例》的內涵和要求,通過學習提高自身的黨性修養。“惟正己可以化人,惟盡己可以服人”,黨員要做遵守黨規黨紀的示范者,不讓做的堅決不做,讓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帶頭遵守和執行好《准則》和《條例》,真正做到“心不動於微利之誘,目不眩於五色之惑”,贏得黨和群眾的信任。同時,在學習討論中,大家認為《條例》具有三個特點,即第一,科學性,《條例》把黨章對紀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六大紀律”,覆蓋黨員8小時內外的工作和生活,充分體現了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於法。真正讓紀律成為“鐵律”﹔第二,針對性,《條例》充分借鑒吸收近年來監督執紀問責的豐富實踐,特別是針對黨的十八大以來查處的黨員干部違反政治紀律等問題,明確了相應的處分標准,具有更強的現實針對性﹔第三,操作性。《條例》整合明晰了黨員的“負面清單”,對黨員干部禁止性行為的事實范圍進行了調整,不僅告誡黨員干部哪些行為不能做,同時提出了清晰的處罰依據,可以更好地通過解決個性問題,防止和避免理解、執行上的偏差。
通過此次學習進一步強化了黨支部黨員對黨紀的認識,為黨員樹立了行為的准則,讓黨員更好的正確對待和處理公與私、廉與腐、儉與奢、苦與樂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