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團通字〔2011〕3號
關於推薦全國青年文明號和中央國家機關青年文明號候選青年集體的通知
各司局、國家文物局、各直屬單位團委(總支、支部):
為樹立典型,表彰先進,按照中央國家機關團工委(〔2011〕3號)通知的要求,結合文化部青年工作的實際情況,部團委決定開展推薦全國青年文明號和中央國家機關青年文明號候選青年集體的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所有申報單位必須符合中央國家機關團工委(〔2011〕3號)通知(見附件)的申報條件。其中,往屆全國青年文明號集體或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新命名的中央國家機關青年文明號集體方可申報2009年度-2010年度全國青年文明號。
2、結合文化部青年工作實際情況,各單位團組織要積極推薦在推動文化體制改革、提供公共文化服務、開展主題讀書活動、文化援疆活動、文化資源共享活動中表現突出的青年集體。
3、各單位推薦的青年集體總人數不能少於6人,35周歲以下青年人數不低於集體總人數的60%,負責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齡不超過35周歲。
4、請各單位團組織將申報表及事跡材料(一式兩份,附電子版)上報部團委。申報全國青年文明號的請於2011年2月20日前上報﹔申報中央國家機關青年文明號的請於2011年2月28日前上報。逾期視為自動放棄。電子申請表格可登錄中央國家機關團工委網站下載。
聯系人:薛媛 聯系電話:59882034 傳真:59882030
附件:關於評選表彰2009年度-2010年度全國青年文明號
和中央國家機關青年文明號的通知
文化部直屬機關團委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日
抄報:部直屬機關黨委
抄送:各司局、國家文物局、各直屬單位黨委(總支、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