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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團通字〔2011〕10號關於開展2009-2010年度五四評優表彰活動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4-01-16 08:12 來源: 編輯:張林林
信息來源: 2014-01-16

 

 

 

 

 

 

文團通字〔201110

 

關於開展2009-2010年度五四評表彰活動的通知

 

各司局、國家文物局、各直屬單位團委(總支、支部):

    為深入開展共青團組織創先爭優活動,進一步樹立典型,表彰先進,動員組織廣大團員青年充分發揮生力軍、突擊隊作用,在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實踐中建功立業,部直屬機關團委決定於近日起進行2009-2010年度五四評優表彰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項目

(一)文化部五四紅旗團組織﹔

(二)文化部優秀團支部﹔

(三)文化部優秀共青團干部﹔

(四)文化部優秀共青團員﹔

(五)文化部青年崗位能手﹔

    (六)文化部青年之友。

二、申報條件

(一)文化部五四紅旗團組織

在文化資源共享活動、捐書活動、青年硬筆書法賽等重要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團組織﹔班子團結協作,有較強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准確掌握本單位團員青年的基本情況,團的基礎工作扎實、規范,能夠廣泛聯系團員青年堅持經常性地開展團員教育工作,增強思想引導的針對性,團員的團員意識強,模范作用突出堅持做好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工作圍繞共青團工作部署和本單位中心工作,扎實開展團的活動,取得明顯效果和突出成績團組織對團員青年有較強的吸引力、凝聚力、號召力,團員青年對團組織的評價好。

(二)文化部優秀團支部

支部班子健全,按時換屆,團結協作,分工明確,積極做好團員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班子成員在團員青年中有較高的威信﹔能夠組織團員參加黨團組織的政治理論學習,發揮團結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具有健全的組織管理制度和組織生活制度﹔按時收繳團費,做好發展團員和超齡團員的離團工作﹔積極主動開展多種形式的活動,注重活動的思想性、教育性和實效性;認真完成上級團組織交辦的各項任務。

(三)文化部優秀共青團干部

有較強的理論素質和業務能力,政治立場堅定﹔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勇於創新,樂於奉獻,積極帶領所在團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活動,在團的工作崗位上取得顯著成績﹔在團員青年中具有較高威信。

(四)文化部優秀共青團員

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政治立場堅定﹔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勇於創新,樂於奉獻,積極參加團的各項活動,並在其中起到模范帶頭作用﹔截止2010年12月31日年齡在28周歲以下的共青團員(含保留團籍的黨員)。

(五)文化部青年崗位能手

愛崗敬業,崗位技術過硬,業務能力突出,在工作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並在本部門、本單位產生一定的影響﹔截止2010年12月31日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青年。

(六)文化部青年之友

重視共青團和青年工作,關心團員、青年的成長成才,熱情支持團組織開展活動﹔所在單位團組織工作規范,富有活力和凝聚力﹔在團員、青年中享有很高威信的黨政領導、專家學者、藝術家等。

三、評選辦法

(一)申報比例

1、五四紅旗團組織:凡單位建制的團委、總支、支部,符合申報條件的均可申報。

2、優秀團支部:原則上每個單位不超過1個(團委、總支建制的單位可以申報,支部建制的無需申報此項)

3、優秀共青團干部:單位團干部(含基層團支部委員)人數在10人以內,可申報1名﹔10人以上,可申報2名。

4、優秀共青團員:單位團員(含保留團籍的黨員)在20人以內,可申報1名﹔20-50人,可申報2名﹔50人以上,最多可申報3名。

5、青年崗位能手:單位35歲以下青年在50人以內,可申報1名﹔50人以上,可申報2名。

6、青年之友:原則上每個單位推薦1-2人。

(二)申報程序

各單位團組織採取適當方式確定申報對象,並按要求報同級黨組織審核同意後方可上報。

各單位團組織請於4月13日前將《申報項目匯總表》(一份)、個人或組織事跡材料(1000字以內,一式二份,附電子文本一份,個人附電子版生活照一張)和《申報表》(一式二份)報部團委。逾期不報,視為棄權。

(三)審核評選

評選工作由文化部團委委員全體會審定。 

(四)表彰獎勵

由部團委發文表彰,頒發榮譽證書。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干部、青年崗位能手的材料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存入本人檔案,並作為團組織向黨組織推薦入黨培養對象和有關人選的重要依據。

附件:1、《2009-2010年度評優工作申報情況匯總表》

        2、《文化部五四紅旗團組織申報表》

3、《文化部優秀團支部申報表》    

4、《文化部優秀共青團干部申報表》

        5、《文化部優秀共青團員申報表》          

        6、《文化部青年崗位能手申報表》

    7、《文化部青年之友推薦表》

聯系人:柳湘瑜  聯系電話:59882034  傳真:59882067

郵  箱:  whbtw@yahoo.com.cn                         

 

 

 

                           文化部直屬機關團委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抄報:部直屬機關黨委

抄送:各司局、國家文物局、各直屬單位黨委(總支、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