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團通字〔2013〕3號
關於開展文化部2011-2012年度五四評優表彰
活動的通知
各司局、國家文物局、各直屬單位團委(總支、支部):
為樹立典型,表彰先進,動員組織廣大團員青年充分發揮生力軍、突擊隊作用,在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實踐中建功立業,文化部直屬機關團委決定於近日起進行2011-2012年度五四評優表彰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優項目
(一)文化部五四紅旗團組織﹔
(二)文化部優秀團支部﹔
(三)文化部優秀共青團干部﹔
(四)文化部優秀共青團員﹔
(五)文化部青年崗位能手﹔
二、申報條件
(一)文化部五四紅旗團組織
在文化資源共享活動、文化青年走基層實踐活動、青春芬芳—全國文化系統青年書法美術作品展、文化青年志願者系列行動等重要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團組織﹔有品牌活動﹔積極開展共青團工作﹔班子團結協作,有較強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准確掌握本單位團員青年的基本情況,團的基礎工作扎實、規范,能夠廣泛聯系團員青年﹔堅持經常性地開展團員教育工作﹔堅持做好推薦優秀團員作為黨員發展對象工作﹔圍繞本單位中心工作和上級共青團工作部署,扎實開展團的活動,取得明顯效果和突出成績﹔團組織對團員青年有較強的吸引力、凝聚力、號召力,團員青年對團組織的評價好。
(二)文化部優秀團支部
積極主動開展多種形式的活動,注重活動的思想性、教育性和實效性;認真完成上級團組織交辦的各項任務﹔支部班子健全,按時換屆,團結協作,分工明確,班子成員在團員青年中有較高的威信﹔能夠組織團員參加黨團組織的政治理論學習,發揮團結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具有健全的組織管理制度和組織生活制度﹔
(三)文化部優秀共青團干部
在文化資源共享活動、文化青年走基層實踐活動、青春芬芳—全國文化系統青年書法美術作品展、文化青年志願者系列行動等重要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個人﹔有較強的理論素質和業務能力,政治立場堅定﹔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勇於創新,樂於奉獻,積極帶領所在團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活動,在團的工作崗位上取得顯著成績﹔在團員青年中具有較高威信。
(四)文化部優秀共青團員
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政治立場堅定﹔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勇於創新,樂於奉獻,積極參加團的各項活動,並在其中起到模范帶頭作用﹔截止2012年12月31日年齡在28周歲以下的共青團員(含保留團籍的黨員)。
(五)文化部青年崗位能手
愛崗敬業,崗位技術過硬,業務能力突出,在工作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並在本部門、本單位產生一定的影響﹔截至2012年12月31日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青年。
三、評選辦法
(一)申報比例
1、五四紅旗團組織:團委、總支、支部建制的單位符合申報條件的均可申報。
2、優秀團支部:原則上每個單位不超過1個(團委、總支建制的單位可以申報,支部建制的無需申報此項)。
3、優秀共青團干部:單位團干部(含基層團支部委員)人數在10人以內,可申報1名﹔10人以上,可申報2名。
4、優秀共青團員:單位團員(含保留團籍的黨員)在20人以內,可申報1名﹔20-50人,可申報2名﹔50人以上,最多可申報3名。
5、青年崗位能手:單位35歲以下青年在50人以內,可申報1名﹔50人以上,可申報2名。文化青年走基層活動8個小組組長所在單位在申報青年崗位能手時可在原基礎上增加1名。派出參加文化青年走基層活動超過3人(含)的單位在申報青年崗位能手時可在原基礎上增加1名。同時符合上述兩個條件的單位隻增加1名.
(二)申報程序
各單位團組織採取適當方式確定申報對象,並按要求報同級黨組織審核同意後方可上報。
各單位團組織請於3月31日前將《申報項目匯總表》(一份)、個人或組織事跡材料(1000字以內,一式二份,附電子文本一份,個人附電子版生活照一張)和《申報表》(一式二份,二份均需蓋章)報部團委。逾期不報,視為棄權。材料不齊,視為棄權。通知及申報表格電子版可登陸文化青年網站點擊團委通知欄目下載。
(三)審核評選
評選工作由文化部團委全委會審定。
(四)表彰獎勵
五月份召開文化部五四表彰大會,頒發榮譽證書。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干部、青年崗位能手的材料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存入本人檔案,並作為團組織向黨組織推薦入黨培養對象和有關人選的重要依據。
附件:1、《2011-2012年度評優工作申報情況匯總表》
2、《文化部五四紅旗團組織申報表》
3、《文化部優秀團支部申報表》
4、《文化部優秀共青團干部申報表》
5、《文化部優秀共青團員申報表》
6、《文化部青年崗位能手申報表》
聯系人:趙世猛 顧彥強
聯系電話:59882067 傳真:59882067
郵 箱: whbtw@yahoo.com.cn
文化部直屬機關團委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抄報:部直屬機關黨委
抄送:各司局、國家文物局、各直屬單位黨委(總支、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