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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印發《關於中央國家機關違紀案件通報曝光工作的規定(試行)》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5-03-13 07:39 來源: 編輯:張林林
信息來源: 2015-03-13

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機關黨委、機關紀委:

《關於中央國家機關違紀案件通報曝光工作的規定(試行)》已經工委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中央國家機關工委

2015年3月3日

關於中央國家機關違紀案件通報曝光工作的規定(試行)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中央國家機關違紀案件通報曝光工作,更好發揮案件查辦的教育警示作用,正確引導社會輿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有關黨內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通報,是指由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紀工委在中央國家機關黨組織范圍內發文通報有關黨紀處分案件情況。本規定所稱曝光,是指由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紀工委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公眾傳播媒介公開有關黨紀處分典型案件情況。

第三條 凡由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紀工委查處或批准,向紀工委備案以及其他由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查處的黨紀處分案件,除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的,都可以通報。

第四條 上條所列案件中的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案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以及涉刑案件,除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的,都可以曝光。其中,頂風違紀、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以及紀檢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案件,應當予以曝光。

第五條 通報、曝光的內容包括違紀人姓名、工作單位和職務、主要違紀事實、處理結果。

第六條 通報下發到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機關黨委、機關紀

委,同時抄送部門黨組(黨委)。各部門機關黨委、機關紀委接到通報後應當及時轉發至本部門各級基層黨組織。

第七條 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機關黨委、機關紀委應當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認真做好案件查辦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報批、報備黨紀處分案件。對壓案不查、瞞案不報以及該報批、報備案件未報批、報備的,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紀工委應當約談該部門機關黨委、機關紀委主要負責同志。

第八條 根據工作需要,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紀工委還可以通過召開典型案件通報會的形式,開展案件通報曝光工作。

第九條 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黨組(黨委)應重視和支持違紀案件通報曝光工作。

第十條 本規定由中央國家機關紀工委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