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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合作協議內容包括加強海西文化建設的溝通協調、加強海西藝術生產創作展演的交流合作、加強海西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共建共享、加強海西文化產業的互動協作、加強海西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加強海西對台文化交流合作6個方面。
協議簽訂後,21個城市(實驗區)將共同探索在共享工程、鄉鎮文化工作站、社區文化中心、村級文化中心及協管員、藝術扶貧、農家書屋、廣播電視村村通、激情廣場大家唱、圖書館延伸服務等公共文化服務形式及方法的提升和發展。
21個城市(實驗區)文化部門還將共同整合文化資源,打造一批地域特色鮮明、在國內外具有較大影響力的文化品牌,並共同推進文化生態保護區的建設,積極探索科學合理的建設模式和整體性保護方式,共同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探討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建設模式和經驗。此外,21個城市(實驗區)文化部門共同建設兩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搭建對台文化交流合作互動平台,共同打造對台文化交流品牌。
這21個城市(實驗區)分別是福建省福州市、廈門市、漳州市、泉州市、三明市、莆田市、南平市、龍岩市、寧德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廣東省汕頭市、梅州市、潮州市、揭陽市,浙江省溫州市、衢州市、麗水市,江西省上饒市、鷹潭市、撫州市、贛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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