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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解決農村村級公共文化設施運轉困難、文物保護單位管理人員緊缺現象,安徽省不斷推進政府購買基層公益文化崗位試點工作,為1500個村每村配備1名文化協管員,實行財政補貼,確保公共文化設施“有人辦事”,文物場館 “有人保護”。
一是合理設置崗位。精心選擇熱愛基層文化及文物工作,工作責任心強,具備一定文化藝術特長和文物保護知識,善於組織、協調群眾文化活動的人員擔任文化協管員,優先聘用民間藝人、文化能人、非遺傳承人、退休老師或大專以上學歷人員。
二是明確工作職責。文化協管員負責村管理公共文化設施,保證設施正常開放﹔組織各項文化活動,豐富群眾文化生活,培訓群眾文藝骨干,培植村級文藝隊伍﹔挖掘村落文化,做好村落文化遺產宣傳、保護工作﹔協助鄉鎮綜合文化站管理農村文化市場﹔協助做好“送戲進萬村”、農村電影放映、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等惠民活動。
三是嚴格管理和考核機制。文化協管員接受文化行政部門和村委會雙重管理,嚴格落實人員年度考核及第三方綜合評價機制,將考評結果與人員績效補貼、崗位續聘挂鉤。對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因身體原因不能正常履職人員,將解除聘用。
四是完善資金保障。從各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三區”(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文化人才支持計劃(含地方配套資金)以及文物保護等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試點工作所需資金。各縣(市、區)結合試點崗位設置和購買形式,進一步確定財政補貼標准。(來源:安徽省文化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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