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條例》規定,民宿的開辦實行“屬地申報聯審制”,民宿經營者提出注冊登記和經營許可“證照聯辦”申請後,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證照聯辦”綜合受理窗口統一發放證照。(朱文文)
上一篇: 安徽推進農村公路與鄉村旅游融合發展 |
下一篇: 安徽出台漁文化保護傳承實施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