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文化和旅游質量標准化建設中心發布消息稱,今年第三季度,福建在正式受理的519件旅游投訴中,已結案509件,結案率達到98%,為游客挽回經濟損失85.01萬元,未發生需“先行賠付”或劃撥旅行社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作為賠償的案件。
據了解,在正式受理的519件旅游投訴中,投訴旅行社418件,佔受理件數的80.53%,投訴的問題主要是因疫情影響引發的取消、變更旅游行程及退訂機票、住宿等產生的糾紛。旅行社門店未與游客簽訂“一日游”旅游合同或合同簽訂不完整﹔實際行程安排未達服務等級標准,對旅行社服務質量不滿意﹔擅自增加購物場所和自費項目,誘導或變相強制購物﹔在購物點停留時間過長﹔對購買的商品不滿意要求退貨退款等問題產生的糾紛也是主要投訴點。此外,投訴景點59件,佔比11.36%。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質量標准化建設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福建將繼續落實“放心游福建”承諾,強化綜合監管,及時處理旅游投訴,規范旅游市場秩序,維護旅游經營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權益,吸引更多游客走進福建“全福游”、享“有全福”。(李金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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