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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對景區度假區旅行社等給予獎補
發布時間:2022-05-18 15:00 來源:中國旅游報 編輯:張靜
信息來源:中國旅游報 2022-05-18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近日聯合印發《關於支持文旅行業恢復發展的紓困幫扶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明確提出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做大做強做優文旅經濟,全力支持文化和旅游行業穩崗就業、紓困解難,推動文化和旅游行業恢復發展。
  《措施》明確,將旅行社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的比例提高至100%。對綜合考評排名前100名的旅行社,分4個檔次給予紓困補助,每家補助資金最高可達50萬元,主要用於企業穩崗就業、營銷宣傳等。鼓勵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將符合規定舉辦的工會活動、會展活動等委托旅行社承辦。在相關規定標准和限額內,可憑旅行社發票報銷。鼓勵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委托旅行社承辦活動時,提高預付款比例,加快各類支出支付進度。
  《措施》提出,根據近兩年業務經營情況、誠信經營等指標進行綜合考評,對考評排名前50名的國家A級旅游景區和國家級、省級旅游度假區,分3個檔次給予紓困補助,每家補助資金最高可達50萬元,補助資金主要用於企業穩崗就業、營銷宣傳等。對年內組織接待入閩過夜團隊游客的旅行社給予獎勵,每家旅行社獎勵總額最高可達100萬元。鼓勵各地出台精准的紓困幫扶措施,發揮政策疊加效應,全力幫助文化和旅游企業渡過難關。對表現突出、紓困效果好的設區市、縣(區),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將在文化和旅游品牌創建、景區創新提升、重點項目扶持、評先創優、典型經驗推廣等方面予以正向激勵。(李金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