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深圳積極探索公益文化活動社會化運作模式,積極推進由“辦文化”向“管文化”轉變,面向社會公開招標和採購公共文化服務項目,為社會各界參與興辦文化事業搭建平台,推動了民間文藝團體的發展。近日,中宣部刊物刊發深圳社會化運作公益文化活動的主要做法,並獲中宣部主要領導批示肯定。
一、採用社會招標引入優秀民間文藝力量。制定《重大公益文化項目社會化運作試行辦法》,積極引入競爭機制,面向社會公開招標採購公益文化活動。今年僅市文體旅游局就招標委托社會承辦公益文化活動4個大項共371場,福田、南山等區公開招標金額均達數百萬元。
二、實行嚴格評審嚴把承辦單位資質關。根據不同項目的要求,成立專門評審小組,評審小組由政府相關部門及社會聘請的專家組成,其中專家人數不得少於總人數的三分之二。建立專家數據庫,根據具體運作項目的性質、類別等實際情況,在專家庫內隨機抽簽選定評審小組的專家委員,每為評審員一票,以票數確定承辦單位。
三、加強監督檢查提升公益文化活動社會效益。在活動實施過程中,派員全程跟蹤記錄活動開展情況,構建主管部門評價、財務評價、專家評價、公眾評價四個維度有機統一的績效評估體系,及時開展績效評估工作,實現了對項目運行績效的科學管理。借助互聯網技術,研發出項目申報、審批管理系統,實現了從項目決策、項目運行監管、項目績效評估全過程的綜合動態管理。
四、通過政府採購促進民間文藝團體遍地開花。通過政府採購的重點團體發動和帶動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公益文化活動,為民間文藝團體的發展注入了強勁能量。目前活躍於深圳各區、街道、社區的民間文藝組織達2000多個,在市、區民政部門注冊的文藝團體超過200個,涌現出了羅湖現代戲劇社、龍崗大圍屋藝術團、寶安實驗曲藝團、福永雜技團等一批高水平文藝團體,每年獲得國際和國家級獎項300余項。(來源:深圳市文體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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