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文化和旅游廳根據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的工作要求,立足保障全省文化市場規范有序,對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程序進行了規范完善。
嚴格管理執法證件。改革後新進入執法崗位人員,統一組織培訓考試,頒發《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證》,依法規范執法人員資格。
規范執法監管平台。及時做好執法人員信息、各類執法數據和信息錄入,切實保障執法行為公開公正。
規范執法裝備使用管理。嚴格按照國有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做好執法裝備清查、登記、交接工作,確保執法裝備規范使用。
規范罰沒款賬戶管理。及時與當地財政部門和銀行溝通,根據需要變更罰沒款賬戶,保障行政處罰依法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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