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文化部banner嵌入
當前位置: 首頁 > 信息發布 > 全國聯播 > 甘肅
甘肅
《甘肅省級非遺工坊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印發實施
發布時間:2022-06-23 10:21 來源:甘肅省文化和旅游廳 編輯:馬思偉
信息來源:甘肅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2-06-23

  6月21日,由甘肅省文化和旅游廳、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甘肅省鄉村振興局共同研究制定的《甘肅省級非遺工坊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印發實施。

  《辦法》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甘肅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關於持續推動非遺工坊建設助力鄉村振興的通知》等非遺保護領域重要法規、文件精神,對甘肅省開展省級非遺工坊申報、確認、設立、建設、管理工作,提出明確要求,作了系統、全面部署。

  《辦法》分為總則、申報與認定、建設與管理、附則四章、共十七條具體內容,細化了各級文化和旅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鄉村振興主管部門工作職責,在推動省級非遺工坊加強非遺保護、促進就業增收、鞏固脫貧成果、助力鄉村振興等方面,將發揮積極作用,取得顯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