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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革新文旅用地政策支持產業高質量發展
發布時間:2020-01-15 10:31 來源:中國文化報 編輯:楊倩
信息來源:中國文化報 2020-01-15

  作為文化產業和旅游業發展的核心生產要素,土地是文化和旅游項目開發不可或缺的內容,其標准、管理乃至規劃實務的優化調整對於產業的整體推進至關重要,關乎產業發展的實效。為進一步完善當地文化、旅游用地政策,增強土地要素保障文化旅游高質量發展的能力,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支持文化旅游高質量發展用地政策的若干意見》,從強化規劃引導和用地空間保障、加大年度用地計劃指標保障、完善文化旅游用地分類管理等多方面提出相關政策措施。

  土地要素和國土空間資源是保障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項目落地建設和高質量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近年來,隨著文化和旅游的融合發展,土地使用出現不少亟待破解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如規劃銜接不足和彈性不夠,一些文化、旅游項目難以落地﹔土地用途和權利類型復雜多樣,用地政策整體性和系統性不足﹔鄉村旅游、文化旅游、研學旅游等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對用地政策創新需求迫切。

  “文化和旅游產業要實現高質量發展,需要一批空間布局合理、具有強大市場競爭力的文旅項目作為支撐。項目建設需要資金,更需要土地。”廣西桂林旅游協會會長、高級經濟師龐鐵堅認為,由於對旅游資源的依賴,旅游業在土地使用上與其他產業不同。如為了保護景觀,規劃面積一般會遠大於實際建設用地面積﹔自然類、人文類旅游資源往往具有空間上不可移動的特點,可能獨處一處,並不在一般的城鄉規劃范圍內﹔旅游景區需要一定的通達條件等。

  “這些特點,使得旅游用地指標看起來較大,在土地指標的管理上也更有難度。如果沒有對旅游業的具體了解,按照傳統用地管理模式來管理旅游用地,就有可能對旅游項目發展形成一些政策約束。”龐鐵堅表示。

  在此種發展背景下,基於文化和旅游產業發展的實際需求以及旅游業自身用地特點,進一步改革創新文化旅游用地政策制度,推動土地管理差別化和精細化,拓展文化旅游發展空間,促進文化、旅游供給側結構性調整,引導文化和旅游提質轉型升級,成為文化和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因此,近一段時期以來,各省區市也紛紛出台一些相關土地政策,為當地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發展保駕護航。

  2019年12月,甘肅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大力促進全省文化旅游產業提質增效的意見》中便提出,在組織編制省級和市縣國土空間規劃時,將實際需要的新增文化和旅游項目用地納入國土空間規劃,為文旅產業發展提供規劃和用地保障。此外,四川、海南、浙江、廣東、吉林、安徽、重慶等地也都在相關政策中提出鼓勵“點狀供地”模式,以此進一步提升土地利用的精細化、精准化、集約化程度。

  當前,文化、旅游作為人民美好生活和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內容,作為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產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大局中的地位作用越來越重要。一直以來,廣西在促進文化產業和旅游業發展方面頗有作為。2019年,廣西全區接待國內外游客超過8.5億人次,同比增長約25%,旅游總消費首次突破萬億元,同比增長約33%。

  具體到文旅領域用地政策方面,廣西堅持走在前列,積累了大量先進經驗。2013年6月,國土資源部正式批復《桂林旅游產業用地改革試點總體方案》,桂林成為國土資源部批復同意的全國首個旅游產業用地改革試點城市。試點工作開展後,桂林立足生態文明建設,先行先試探索出一系列符合區域特色、適應旅游產業發展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新政策。

  “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的長足發展,離不開強有力的政策支撐。我區針對文化、旅游發展用地定政策、出思路,也正是抓住了當下文化和旅游發展用地難、資金不足等現實難題,精准把脈、對症開方,卸下企業負擔,讓其輕裝上陣,不斷推進廣西文化和旅游業高質量發展。”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廳長甘霖表示。

  “《意見》共提出了6個方面25條支持文化旅游用地的具體措施,每個方面的內容均有不同程度的創新。”甘霖介紹,《意見》中較為吸睛的是政府對文化旅游企業資金方面的讓利。《意見》規定“列入自治區文化、旅游重大項目庫中的優選文化旅游景區建設項目,土地出讓純收益扣除國家規定提取的各項專項資金(基金)外,全部用於支持該景區建設”。據不完全測算,若按全區每年安排100個左右重大文化旅游項目進行估算,則廣西每年土地出讓收入50億元至90億元可用於支持文化、旅游項目建設。“此外,文化、旅游用地出讓成交後,受讓人一次性繳納土地出讓價款有困難的,可以分期付款,首付按不低於出讓價款的50%繳納,這對資金周轉暫時有困難的文旅企業來說,無疑是送來了福音。”甘霖說。

  “2019年11月20日至21日,廣西成功召開了首屆文化旅游發展大會。為配合大會召開,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與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等部門共同研究制定出台了‘1+7’系列政策配套文件。《意見》便是配套政策之一,也是對廣西首屆文化旅游發展大會精神的具體落實。總的來說,《意見》的出台,為廣西文旅項目建設提供了很好的投資環境:土地指標相應得到緩解、相關手續變得簡單、用地成本大大降低,也鼓勵了在文旅融合發展中盤活利用農村集體土地。”龐鐵堅說。

  “相較於文旅領域的同類土地政策,廣西此次出台的《意見》更加全面、清晰和靈活。”中國旅游協會休閑度假分會秘書長、北京聯合大學中國旅游經濟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曾博偉認為,《意見》在充分總結推廣桂林等城市文化、旅游用地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圍繞規劃計劃、用途管理、土地供應、降低成本、農村集體用地等用地管理全過程和各環節,形成了推動廣西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實用、管用、好用的用地政策措施。

  “《意見》具有較強的指向性和實操性,提出採取靈活的土地供給模式,允許彈性出讓、分期供地、點狀供地,加大了對文旅項目的年度用地計劃指標保障,完善了文化、旅游用地分類管理等。”曾博偉表示,在省級層面出台如此實用的土地政策對於引導、促進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接下來還是要看《意見》的推廣落實情況,隻有切實將《意見》中各項具體措施落到文旅項目中,才能真正激活產業動能,為廣西文化產業和旅游業的發展帶來實效。”曾博偉說。(張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