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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十堰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下發通知,正式啟動十堰市第二屆民間藝術大師評選工作。
通知要求,除已獲得十堰市“民間藝術大師”榮譽稱號及從事專業藝術工作的人員外,凡具有十堰市戶籍且身懷絕技的民間藝人、民間藝術家、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等,均可申請參加十堰市”民間藝術大師”的評選。評選工作包括個人申請、組織推薦、專家評審、群眾投票、確定人選等環節,其中組織推薦時間截至9月30日。
通知對申報對象須具備的條件進行了明確。要求申報對象思想素質好,政治覺悟高,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強烈的事業心和高度的社會責任感,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藝術修養﹔所傳承的項目歷史悠久、特色鮮明,具有較高的藝術價值和開發潛力﹔從藝10年以上,熟練掌握某項民間技藝,有一定數量作品獲得市級以上獎項,在全市民間藝術領域具有公認的代表性、權威性與影響力﹔積極從事民間藝術的保護、傳承和傳播工作,培養學藝弟子5人以上。在同等條件下,獲得過本領域公認的省級以上重大獎項或榮譽稱號,可優先推薦。
與首屆民間藝術大師評選活動相比,本次評選取消了申報對象的年齡限制,從藝年限有所放寬,側重申報對象技藝傳承情況,要求培養學藝弟子5人以上。此外,在評選程序上增加了群眾投票環節,以更好地體現申報對象的代表性、權威性和影響力。
2014年,十堰市啟動首屆民間藝術大師評選活動,首屆共評選出6位民間藝術大師,分別是民歌王姚啟華、皮影藝人任少勇、鄖西三弦傳人查茂華、堵河剪紙藝人喻少貞(已逝)、鄖陽四六句傳人韓發祥、房陵烙畫傳人許光建。他們當中,1人已是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4人為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來源:湖北省十堰市文體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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