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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以來,黑龍江省文化廳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簡政放權的重要部署,積極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權力清單制度,開展後續優化規范工作,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簡政放權、優化發展環境工作有序推進。
一、扎實推進簡政放權和權力清單工作
切實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權力。自2013年以來,經過三輪清理,共取消和暫停實施行政審批事項16項,下放行政審批事項4項,超額完成國務院和省政府下達的任務指標。目前,我們保留省級行政許可20項,審核轉報5項。
全面推行行政權力責任清單制度。圍繞文化廳保留的91項行政審批事項,梳理形成權力清單,逐項規范名稱、類型、依據、主體責任和責任邊界﹔同步梳理出責任清單,厘清責任環節、依據和層級﹔配合省網上行政服務中心對權力實施依據、實施主體、辦理程序、辦理時限、監督方式等信息進行了細化,繪制了流程圖和一次性告知單,於今年8月底全部實現網上公布和運行。
二、開展後續優化、規范工作
優化行政審批。簡化審批流程。在已經簡化的基礎上,每一個審批項目流程再次精簡,平均精簡1-2個審批流程,最多精簡3個審批流程。受理材料也在符合上級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精簡1—3個。壓縮審批時限。在原有13—15天左右時間的基礎上,平均壓縮2—3天,普遍達到10天左右。目前,文化廳全部審批項目的審批時限均低於法定要求時限一半,實際辦理時限均實現增速90%以上。減少多次審批。按照省政府主要領導“審一次”的明確要求,黑龍江省文化廳原有兩個審批項目需審兩次,最後通過協調和溝通均改為審一次,實現全部審批項目均為“審一次”的工作目標。
取消省本級年檢。經梳理,文化廳原有6項審批需要年檢年審,經過2009年、2014年和今年三次清理,全部取消省本級年檢。
調整工商登記前置改後置。配合省工商局,先後三次進行調整,厘清5項權力清單項目關系後上報省政府辦公廳,為工商登記實行“先照後證”奠定了基礎。
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按照《國務院關於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27號),將“美術品進出口非經營活動審批”行政權力類型轉為其他,將“省級以下不可移動文物原址重建審批”暫停實施,完成清理所有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工作任務。
三、加強監管工作
監督指導部分地市、縣制定權力責任清單。相繼指導哈爾濱、大慶、七台河、鶴崗、雙鴨山、雞西、密山等地文化行政部門權力清單編制工作,對省市縣職能層級劃分、同項權力分級管理、權力名稱設定、權力依據合法性、權力適用范圍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見,明確省、市、縣三級共有權力的權力責任對等主體,有效避免職能交叉問題。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規范行政執法自由量裁基准。針對黑龍江省文化(文物)領域行政處罰的執法行為中可能出現的不同違法情節和後果,制定相應處罰幅度標准,制定出台《黑龍江省文化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試行)》和《黑龍江省文化市場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參照執行標准》《黑龍江省文化廳文物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參照執行標准》,進一步規范和約束行政執法行為,壓縮自由量裁空間。監督檢查已取消、暫停實施、調整或者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年初下發《關於開展不依法依規審批和不合理收費問題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近期根據省政府專項督察要求,下發《關於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的通知》,針對各種違法違規、落實不到位、擅自變更變相增減審批和年檢年審等突出問題,要求各級文化部門進行全面清理和徹底調查,一經發現將予以嚴肅處理。堅決取締省本級年檢。制發文件要求全省文化系統全面自查清理,堅決取消一切形式的年檢項目,禁止新增和變相年檢行為。徹底清查行政事業性收費。按照《關於開展全省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專項清理規范工作的通知》和《黑龍江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省政府各審批部門報送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通知》要求,對全省文化系統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中介服務進行全面清查。(來源:黑龍江省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