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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龍江省文化和旅游廳發布《關於開展申報2020年“引客入省”旅游獎勵資金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2020年發布的相關通知,擬對2020年組織境外(省外)航班團組、火車團組、汽車團組等旅游團組到黑龍江省旅游觀光依法依規設立的旅行社兌現獎勵資金。
《通知》明確,申請獎勵的旅行社應於3月15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黑龍江省文化和旅游廳審核,最終審核結果在省文化和旅游廳官網公示,報送至省財政廳審核並撥付獎勵資金。
據悉,根據2020年5月發布的《黑龍江省鼓勵旅行社“引客入省”旅游獎勵辦法(試行)》,獎勵標准為成團游客在黑龍江省至少停留2天1夜,且游覽2個及以上收費景區,對同一旅行社獎勵額度每年最高不超過30萬元。針對旅行社組織、接待省外(境外)游客入省旅游,設立航班團組獎,對每航班旅游團組達到50人(含)以上,獎勵旅行社0.5萬元﹔設立火車團組獎,每車次旅游團達到100人(含)以上,獎勵旅行社1萬元﹔設立汽車團組獎,旅游團組年度內累計500人(含)以上,獎勵旅行社2.5萬元﹔對累計接待省外游客人次達到1萬人次(含)以上的旅行社,給予一次性獎勵2萬元。(趙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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