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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長春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長春市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規劃(2011-2012)》(以下簡稱《創建規劃》),《創建規劃》客觀分析了長春市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工作的現實基礎與創建環境。明確了市創建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和重點項目、推進時限、保障措施等內容,為全面推進示范區創建工作提供了行動綱領和基本依據。
《創建規劃》提出了創建工作的總體目標。即:按照網絡健全、結構合理、發展均衡、運行有效的要求,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城鄉統籌發展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堅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則,經過2年的克難攻堅,初步建立起比較完善、具有長春特色,在中部地區具有示范作用、在全國具有一定影響的廣覆蓋、高效能、可持續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創建規劃》明確了創建周期內的主要任務,要在現有基礎上完善一個網絡、構建三個體系、實施八個重點項目。“完善一個網絡”即:建立和完善一個覆蓋城鄉結構合理、功能健全、實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設施網絡。“構建三個體系”即:一是引入競爭機制,完善服務承諾機制和特殊群體關愛機制,構建公共文化產品服務供給體系。二是加大資金投入,強化隊伍和科技平台建設,鞏固人才、資金和技術保障體系。三是加強組織領導,實施績效評估,健全社會監督,筑牢公共文化服務組織支撐體系。“八個重點項目”即:一是“幸福家園”創建項目,社區綜合文化室均達到國家標准﹔二是“歡樂庄稼院”推廣項目,實現村村全覆蓋﹔三是圖書館聯盟“雲”服務平台項目,實現圖書館資源區域共享﹔四是數字資源“三進入”拓展項目,利用圖書館數字資源,服務於學習型城市建設﹔五是電子閱覽室建設項目,80%以上的鄉鎮(街道)、社區公共電子閱覽室達到國家標准﹔六是“情暖萬家”公益演出項目﹔七是“唱響長春﹒共筑家園”廣場文化項目﹔八是公共文化服務制度設計及課題研究項目,探索出與中部地區經濟和文化發展相適應的社會參與模式。
《創建規劃》確定了示范區創建的實施步驟。創建工作將按三個階段推進。2011年1月至5月為籌備期,2011年6月至2012年10月為創建期,2012年11月至12月迎檢期。
《創建規劃》要求要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優化創建環境。一是加強領導,增強創建凝聚力﹔二是加大投入、完善隊伍,增強創建保障力﹔三是貫徹落實意見和政策,優化創建環境﹔四是整合資源、建設科技服務平台,拓展創建內容。確保創建任務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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