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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落實《長春市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規劃(2011-2012)》,進一步夯實示范區創建工作,近日,長春市印發了《長春市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工作任務分解表》(以下簡稱《任務分解表》),進一步明確了創建任務、創建標准、完成時限和責任部門,為形成黨委統一領導、政府全力主導、部門齊力推進的創建工作格局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任務分解表》按照“任務項目化、要求標准化、推進時限化、責任部門化”的原則,將建立公共文化設施網絡、公共文化產品服務供給體系、公共文化服務保障體系、公共文化組織支撐體系四大項創建任務分解為57個項目﹔結合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中部創建標准,按照《長春市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規劃(2011-2012)》要求,設立了60條創建標准﹔《任務分解表》還明確了每個項目的完成時限和29個主要責任部門和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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