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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正式施行以來,吉林省公共文化設施齊發力,採取多種舉措豐富公共文化服務內容,提升服務效能。
3月15日,吉林省博物院與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文教局簽署了《“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創新活動進校園”合作協議書》,共建優秀傳統文化教育實踐基地,並舉辦了授牌儀式。今後雙方將以“我們在行動”為主題結合中小學校學科課程,發掘博物館文化資源,開展綜合實踐活動和研究性學習,為開展青少年愛國主義教育、歷史教育和傳統文化傳承創新活動搭建平台,更完善地開啟博物院資源與學校需求的對接,為廣大師生提供更有針對性的教育服務,傳承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
3月17日,吉林省群眾藝術館發起的“文化合作框架協議單位”也正式揭牌,標志著吉林省群眾藝術館與吉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吉林藝術學院、長春市殘疾人聯合會、長春市經開區市容環衛局的合作掀開了新篇章。省群藝館將積極與合作單位保持密切聯系和溝通,發揮社科聯、高校的人才優勢和學科資源優勢,為公共文化建設發揮智力支持﹔同時群眾藝術館為專家、學者、老師創造培訓輔導、科普講座的場地與機會,為學生們提供實習平台和實踐機會,並根據《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中“根據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和流動人口等群體的特點與需求,提供相應的公共文化服務”的要求,重點為殘疾人、環衛工人等特殊群體提供更周到細致、針對性更明確的文化服務,這是免費開放模式的一次創新嘗試,這些做法將有效地擴大服務空間,豐富文化產品供給,滿足不同群眾的文化需求,從而更好地保障群眾基本文化權益。(來源:吉林省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