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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公布第三批省級“非遺”傳承人
發布時間:2010-09-08 09:34 來源:江蘇省文化廳 編輯:易碩
信息來源:江蘇省文化廳 2010-09-08

  根據《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和《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命名與資助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的要求,93日,江蘇省文化廳正式下發通知,命名芮時龍等111人為第三批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

  2006年江蘇在全國率先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和保護。目前,江蘇共有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352人,其中第一批命名31人,第二批220人,第三批111人,已逝世10人。省級傳承人中102人入選國家級傳承人。全省各市級傳承人也已全部命名並公布,縣級傳承人今年將全部公布。

  第三批省級傳承人全省各地共申報496名,與前兩批省級傳承人申報相比,申報人數多,涉及面廣。按照“掌握並承續某項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在省內被公認為具有代表性和影響力﹔能夠並正在從事傳承活動”的傳承人評選三項基本條件,江蘇省文化廳提出了六點具體的評審要求:一是對第一批省級名錄項目的傳承人,適量補選、增選。無論補選,還是增選,標准不降低,其代表性和影響力,應與已入選的傳承人屬於同一層次。二是對第二批省級名錄項目的傳承人,評選標准從嚴,難以區分代表性和影響力的人選,暫不評選。三是民間文學、民俗活動等群體性傳承項目,傳承譜系不明晰的,沒有特殊技能的,暫不評選。四是烹飪以及副食品加工類(技藝)項目,嚴格控制傳承人評選的體量。五是對於已是省級某項目的傳承人,又申報另一項目省級傳承人的,暫不交叉評選。六是不從事非遺技藝傳承,僅從事資料收集、研究或者長期在領導崗位不承擔傳承工作的,暫不評選。

  按照上述要求,江蘇省文化廳專門邀請了30位評審專家,涵蓋了申報人所涉及的各個專業,保證每個專業領域都有2位以上專家參加評審。專家組經過初評,推薦125人提請評審委員會審議,評審委員會確定107人作為候選人對社會公示。公示期內,省文化廳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並對所反映的意見及時匯總研究,通過答詢質疑、征求意見、專題調研,最終在原公示的107人名單上取消2人,增加6人,正式確定111位第三批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