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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蘇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省文化廳、省財政廳《關於繁榮舞台藝術意見》,對繁榮全省舞台藝術提出七點意見。
一是明確繁榮舞台藝術的總體要求。《意見》指出,要將繁榮舞台藝術作為實施文化建設工程、加快建設文化強省的重點任務。“十二五”時期,加快構建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有利於繁榮舞台藝術的體制機制,基本形成較為成熟的舞台藝術演出市場,培育造就一批全國知名的舞台藝術品牌和團隊,力爭在國家級重大藝術活動中獲獎作品數量和質量均躍居全國第一方陣。
二是建立舞台藝術生產引領機制。要加強對舞台藝術創作生產的引導,邀請省內外知名專家成立江蘇省舞台藝術指導委員會,負責劇目選拔、評審、驗收等工作,提高劇目創作決策的科學性。要發揮江蘇省舞台藝術精品工程引領作用。以江蘇省舞台藝術精品工程為龍頭,扶持原創和現實題材創作,顯著提升觀眾滿意度和市場佔有率,努力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最大化。保護傳承昆曲、評彈、揚劇、錫劇、淮劇等優秀傳統藝術形式,提倡體裁、題材、形式、手段充分發展,推動觀念、內容、風格、流派積極創新,增強舞台藝術作品時代感和吸引力。要健全共同推動舞台藝術繁榮的工作機制。調動省演藝集團和市、縣院團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強各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與藝術院團、演出公司等的協同聯動,形成推進舞台藝術繁榮發展的有效工作機制。
三是創新舞台藝術生產創作模式。加強原創劇本創作,組建江蘇劇本中心,加強藝術批評和理論研究,辦好一批藝術刊物,為劇作者提供發表優秀劇本的園地。打造專業創作基地。在全省選擇一批專業性強、特色鮮明、有發展潛力的藝術生產單位進行重點扶持和培育,在政策和資源上給予傾斜,逐步形成一批舞台藝術專業化創作生產主體或基地,重點扶持一批地方戲劇代表性文藝院團。創建聯動開發機制。試行重點作品項目制、招標制,選擇部分重點劇目由省文化廳直接策劃,擔任出品人。
四是建設舞台藝術人才隊伍。實施演藝名人戰略,努力為優秀中青年編劇、導演、演員成名成家創造條件。制定優惠政策措施,拓寬選人用人視野,以合聘、返聘等形式引進國內外高端演藝人才。對作出突出貢獻的舞台藝術工作者給予重獎,對演藝名人名家在工作和生活上給予更多關心支持。培養演藝專業人才。依托各類藝術院校,加強對各舞台藝術門類基礎人才的培養,根據劇團、劇種的實際需求,採取委培、代培等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培養編劇、導演、作曲等緊缺人才。加強藝術教育普及,廣泛開展優秀傳統文化教育普及活動。
五是加大舞台藝術生產投入力度。增加財政投入,加強省級舞台藝術精品工程建設等專項資金扶持,對精品劇目按形象進度分期給予資助,將舞台藝術列為各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重點支持對象,鼓勵市、縣財政進一步加大對舞台藝術精品生產的投入。轉變投入方式,逐步轉變財政扶持方式,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和以獎代補等方式加大對舞台藝術精品的推廣力度,根據演出場次安排獎補資金。省財政對國家舞台藝術精品工程資助劇目實施1:1配套資金。對在全國重大藝術賽事中獲得大獎的劇目予以記功和獎勵。拓寬融資渠道,加大金融對舞台藝術的扶持力度,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和民間資本投資或捐助舞台藝術創作生產,發揮江蘇紫金文化產業發展基金作用,探索建立舞台藝術生產的投融資體系。
六是打造舞台藝術品牌活動。創辦江蘇省文華獎﹒藝術展演節,整合省級戲劇節、音舞節、曲藝雜技比賽等活動,結合有關美術作品展覽,逢單年於“五一”節期間在南京舉辦“江蘇省文華獎﹒藝術展演節”,使之成為知名文化品牌,帶動舞台藝術創作生產整體水平提升。組織精品劇目惠民巡演,遴選部分省舞台藝術精品劇目,在全省范圍組織“江蘇省舞台藝術精品劇目惠民巡演”活動,集中展示全省舞台藝術創作成果。開展舞台藝術成果交流合作,積極參與國際文化交流活動及中國曲藝牡丹獎、音樂金鐘獎(民樂)、民間文藝山花獎等全國性活動,支持辦好吳文化節、漢文化節等地方文化品牌活動,促進省內外優秀舞台藝術成果的交流與合作。
七是培育舞台藝術演出市場。引導培育演藝文化消費,加強演出娛樂等文化產品市場建設,支持民營藝術表演團體發展,與國有藝術表演團體一視同仁,支持建立覆蓋全省主要城市的電子票務銷售網絡,集中優秀藝術家及精品資源建立院團保留劇目上演和演出季、演出月等制度,激發群眾觀演需求。鼓勵實行低票價制、套票制、梯度票價制,鼓勵在商業演出中安排一定數量的低價場次或門票。各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對經營業績顯著、惠民措施到位的演出公司和劇場給予扶持和獎勵。(來源:江蘇省文化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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