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國辦要求細化當前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內容的通知》要求,近日,由江蘇省文化廳制定的《江蘇省公共文化服務單位信息公開管理辦法》正式出台並實施,以規范江蘇省公共文化服務單位信息公開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更好地為廣大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務。
辦法規定,江蘇省公共文化服務單位對以下符合公開范圍和內容要求的信息應當主動公開: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和參與,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事項﹔群眾反映的重點、熱點問題的答復和群眾提出的意見、建議的整改落實情況﹔反映本單位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收費標准、基本建設項目招投標等情況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屬於主動公開范圍的信息,公共文化服務單位應當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信息公開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該辦法還明確了信息公開監督管理和處罰機制,以防止公共文化服務單位未依法履行信息公開義務。(來源:江蘇省文化廳)
| 上一篇: 江蘇劇本中心泰州基地揭牌 |
| 下一篇: 江蘇召開全省文化局長座談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