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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
江蘇認定第四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
發布時間:2014-03-03 09:36 來源:報送系統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報送系統 2014-03-03

  根據《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和《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命名與資助暫行辦法》規定,近日,江蘇省文化廳認定沈建華等169人為第四批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目前,全省共有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532位,其中132位為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

  第四批省級傳承人認定工作與以往相比,有三點明顯變化:一是此次是新修訂的《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頒布施行後首次評選,評選標准更加嚴格,程序更加規范,認定更加科學。二是入選人數增多,較第三批增加了57人,有不少年富力強的中青年傳承人入選,70後傳承人有14人,最年輕的35歲,傳承人年齡結構趨於優化,有效解決了部分國家和省級傳承人後繼乏人的問題,為傳承注入了“新鮮血液”。三是歷史遺留問題得到較好解決,針對傳統戲劇傳承人行當不全的問題,此次進行了適當補充,讓傳統戲劇流派得以存續。此外還針對傳統食品制作技藝傳承人認定標准不好把握的問題,專門邀請相關行業專家研究制定相關評審條件,較好解決了問題。

  此次評選全省各地共申報475人,涉及民間文學、傳統音樂、傳統舞蹈、傳統戲劇、曲藝、傳統體育游藝與雜技、傳統美術、傳統技藝、傳統醫藥和民俗等10大門類。針對申報人數多、涉及門類廣、評審要求高的特點,省文化廳堅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嚴格標准,規范程序,在評審公示階段,專門組成評審委員會,邀請28名專家按專業分類評審,涵蓋了申報人所涉及的各個專業門類。經過初評及征詢各申報地區文化主管部門意見,評審委員會推薦170人作為候選人向社會公示,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經過答詢質疑、征求意見、專題調研、核實情況等程序,最終認定169位第四批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來源:江蘇省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