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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海門出台促進文化產業發展新政策
發布時間:2015-01-12 16:24 來源:報送系統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報送系統 2015-01-12

  為著力解決產業結構不合理、融資渠道不暢通、文化消費水平不高、人才隊伍薄弱等在文化產業發展中存在的“短板”,進一步優化政策環境、促進文化產業又好又快發展、為實現“率先實現小康升級、率先融入蘇南發展”的目標提供強有力的文化支撐,2015新年伊始,江蘇省海門市委市政府修訂出台了《關於促進文化產業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文化產業發展新政策,重點加大了政策和金融對文化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市財政每年統籌安排文化產業引導資金不少於800萬元。《意見》在扶持文化產業發展方面進行了一系列創新、升級,進一步完善了組織推動體系、政策引導體系和人才支撐體系。 

  《意見》更加全面細化地落實中央關於推進文化創意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以打造魅力海門、建設文化強市為總體目標,堅持文化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合作發展的重大戰略,實現文化產業與相關產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四融合一合作”:推動文化產業與本體文化深度融合發展,注重挖掘文化元素,不斷提高創意含量和文化附加值﹔推動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形成有海門文化特色的創意設計發展路徑﹔推動文化產業與旅游產業融合發展,形成以江海文化、張謇文化、家紡文化為代表的文化旅游業加速發展﹔推動文化產業與科技創新深度融合發展,強化文化對信息產業的內容支撐和創意提升,促進文化企業、文化產業轉型升級,發展新型文化業態﹔推動文化產業與金融業全面對接合作,積極開拓文化產業市場,創新文化金融服務,為文化產業發展提供有力的資金支持。 

  《意見》提出了新的工作任務:一是強化企業主體地位,著力提升產業競爭力。要發揮龍頭文化企業骨干作用,大力培育和扶持發展規模大、實力強、輻射力和影響力廣的龍頭文化企業,發揮其示范引領作用。要鼓勵非公有制文化企業發展,支持各種形式小微文化企業發展,鼓勵走“專、精、特、新”路子,激發全民創業熱情和文化創造活力。二是實施載體培育戰略,加快產業集約化發展。要依托海門獨特的文化資源,以“江海門戶﹒創意新城”、“江海風情﹒休閑新城”、“江海人文﹒魅力新城”為空間主題,逐步形成“一核兩帶三塊四區”的文化產業集聚區。要加強文化產業區域布局的統籌規劃,大力推進文化產業基地和園區建設,全力推動“創意江海、魅力海門”文化品牌建設。三是構架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引導產業可持續發展。要發展文化產品和服務市場,加快發展和規范影視傳媒、圖書報刊等專業市場,深化服務,增強輻射力和影響力。要建設現代文化傳播體系,大力發展專門從事連鎖經營、電影、演藝院線等現代流通文化企業。要健全文化要素市場,培育版權、資本、信息、技術等文化要素市場,發展知識產權評估、演藝經紀、信息服務等文化中介行業,規范發展文化行業組織,鼓勵興辦各類文化經紀公司。要積極培育文化消費。鼓勵和培育以互聯網為載體的文化消費新模式,培育農村文化市場,鼓勵各類農村文化消費。 

  《意見》還進一步優化完善了財政、投融資、土地政策。鼓勵重大文化項目建設,對本地注冊企業新上文化產業項目固定資產投入1000萬元(含)以上的(不含土地出讓金),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獎勵。建立海門市示范園區(基地)認定制度,建成市級、地市級、省級、國家級示范園區(基地)的,分別給予10萬元、30萬元、80萬元、150萬元的一次性配套獎勵。建立“海門市示范文化企業”年度發布制度,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鼓勵創意設計服務加快發展,對主營業務突出、發展潛力大的文化創意企業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對分離設立或新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創意設計服務企業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原創藝術精品獲南通市級以上政府獎項的,給予等額配套獎勵。推動文化企業“走出去”,文化企業參加各類知名文化展會,對展位費給予50%的補助。鼓勵開發利用非遺和文博資源,對利用地市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進行產業化開發、民辦博物館建設等均給予相應扶持。 

  此外,海門還將大力引導文化金融合作機制。逐年安排部分專項資金,支持文化產業融資平台建設,鼓勵國有資本發起或參與設立股權投資基金。對文化企業發行中長期債券和中期票據的,按實際融資金額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費用補貼。(來源:江蘇省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