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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鎮江出台文藝創作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2015-01-29 11:13 來源:報送系統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報送系統 2015-01-29

  近日,鎮江市文廣新局出台《鎮江市文藝創作管理辦法(試行)》,決定設立文藝創作管理專項資金,主要用於重大文藝創作生產項目扶持、文藝精品創作生產獎勵和業余文藝團(隊)扶持獎補。《辦法》規定,重大文藝創作生產項目扶持方面,每年組織一次重大文藝創作生產扶持項目申報,重點扶持弘揚主旋律,反映重大現實或歷史題材,能夠產生良好社會效益的文藝作品。文藝精品創作生產獎勵方面,明確了獎勵對象、獎勵范圍和具體的獎勵標准。適用對象主要是在省級以上各類文藝賽事中獲獎的全市文廣新系統有關藝術創作單位和個人,也包括與市文廣新部門合作、簽約或者在以文廣新部門主導的省以上文藝賽事中獲獎的藝術創作單位和個人,最高獎可達30萬元。業余文藝表演團隊扶持獎補方面,每年評選60支優秀文藝團隊,每支獎補0.5萬元﹔每年評選100名優秀群文輔導員,每人獎補0.1萬元。另外,對成功獲得扶持的創作生產項目,實行重點管理,由市文廣新局負責日常監管,並會同財政部門開展項目驗收﹔對於其他項目,由項目單位主管部門或所屬轄市區文化部門負責監管和驗收。(來源:江蘇省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