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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被文化部確定為國家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試點地區以來,江蘇省鎮江市認真貫徹國辦《關於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的指導意見》精神,嚴格按照文化部的部署要求,突出“四個加強”,積極打造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的“1+X”模式。“1”即“規定動作”,“X”為“自選動作”,“1+X”就是在做好“規定動作”的基礎上,因地制宜、突出亮點、突出特色,創新“自選動作”,更好地滿足群眾多樣化的文化需求。截至2015年底,全市已有681個村(社區)按照“1+X”模式完成了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建設,佔比85%。2015年10月,鎮江市在全國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工作會議上作經驗交流發言﹔2016年1月,“鎮江市創新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的‘1+X’模式”入選“2015年度全省文化系統十件大事”。
一、突出加強制度設計,明確規定動作
鎮江市委市政府明確“五個納入”,將試點工作納入黨委和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城鄉發展規劃,納入為民辦實事工程,納入政府目標考核,經費納入政府財政預算,確保了試點工作落地生根。同時,市委市政府以兩辦文件的形式下發了試點工作方案,召開了全市試點工作動員大會,制定印發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專項規劃,提出了“到2015年全市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覆蓋率達80%,2016年覆蓋率達100%”的建設目標。
在充分調研,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鎮江市制定了村(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的設施建設標准、管理運行標准和服務供給標准,積極申報編制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的省級地方標准,明確提出了設立“7室1站2超市”等22項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的“規定動作”,為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提供剛性保障和硬約束。
二、突出加強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明晰建設思路。在財政收入增長乏力的大背景下,在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啟動之初,鎮江市就確定了“整合資源、盤活存量、綜合利用”的工作思路。在目前已建成的681個文化服務中心中,對原有不達標的基礎設施進行改擴建或者資產置換的佔到了80%,新建的隻佔到20%,較好地克服了基層建設資金不足的問題。
二是加強協調推進。市委市政府成立了試點工作領導小組、重點部門聯席會議、部門聯絡員工作小組,分別負責試點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具體推進,建立了“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宣傳文化部門牽頭實施,相關部門大力支持、緊密聯動”的工作機制,整合各方資源,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強化工作指導。鎮江市文廣新局會同市民政局等部門每季度組織2次到村(社區)現場聯合辦公,指導各文化服務中心按標准進行功能設計、布局規劃、提供服務和開展活動,形成合力推進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統一服務的良好局面。
三、突出加強示范引領,採取試點工作“兩步走”
第一步:按照“試點先行”的原則,推進示范點建設。為積極穩妥地做好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工作,鎮江市選擇68個基礎條件好、工作積極性高的村(社區)先行開展試點工作,為這項工作的全面推開樹立典型、積累經驗。截止2015年7月底,全市68個示范點已經全部達到建設標准、投入運營,累計投入建設資金3635.5萬元。
第二步:召開現場推進會,推動面上落實。示范點建設完成後,鎮江市及時召開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現場推進會,通過現場觀摩、經驗交流、專家指導,充分發揮示范點的引領帶動作用,推動全市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水平整體提升。
在“兩步走”的基礎上,鎮江市政府定期組織開展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專項督查,及時了解掌握全市工作推進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相關問題,並形成督查通報,督促各地保質保量完成目標任務。市政府還設立了專項資金,評選表彰2015年度“鎮江市十佳基層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和20個“優秀基層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對驗收達標的示范點和功能作用發揮良好的文化服務中心進行獎補,發放獎補經費300多萬元,充分調動了基層的工作積極性。
四、突出加強特色發展,創新自選動作
在完成規定動作的同時,全市各地結合實際,積極創新工作載體和方法,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形成了各自的特色做法。如丹陽市積極實施組織領導、文化氛圍營造、長效服務建設三個方面的“四個一”﹔句容市將市圖書館分館建到村(社區)﹔揚中市增設群眾工作室﹔潤州區增設“新市民大講堂”﹔鎮江新區建立了社區文化網格化工作體系。這些做法都是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建設的探索和實踐經驗,具有很好的推廣性和可操作性。與此同時,各村(社區)按照“建得好、管得住、用得上”的原則,堅持走特色發展之路,通過發掘本地的民間文化資源,實現了“一地一品、一村一特”,形成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深受群眾歡迎的公共文化服務品牌,如京口區大市口街道古城社區網絡廣播、潤州區金山街道迎江路社區“街巷劇場”等,極大地豐富了當地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來源:江蘇省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