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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文化部發布了新修訂的《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於2016年3月15日起施行。《辦法》的發布,將對江蘇進一步做好藝術品市場管理工作,規范藝術品經營行為,推動藝術品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提供依據和支撐。下一步,江蘇將從以下方面做好藝術品市場管理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江蘇將加強組織領導,下發通知專門部署有關工作,本著強化監管、規范市場的原則,明確工作推進時間節點和目標任務,有序推進《辦法》的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同時注重加強與工商、公安等部門的合作,精心安排部署,細化實施步驟,認真抓好落實。
二是做好宣傳貫徹工作。江蘇將結合實際,通過開展學習宣傳月活動,組織開展培訓學習,多渠道、多形式做好《辦法》學習宣傳工作。通過加強與媒體的合作,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以及互聯網、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傳播速度快、覆蓋面廣的優勢,積極營造學習宣傳《辦法》的濃厚氛圍,切實增強學習宣傳的實效性。
三是加強市場管理。一是做好藝術品經營單位普查和備案工作,摸清底數,為進一步做好藝術品市場管理工作奠定基礎。二是加強藝術品市場監管。將藝術品市場納入日常監管,結合日常巡查和重點檢查,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切實維護市場秩序。三是推進藝術品行業建設。積極推動各地成立藝術品行業協會,鼓勵和引導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制定行業標准,指導、監督會員依法開展經營活動,依照章程,加強行業自律,推動誠信建設,促進行業公平競爭。(來源:江蘇省文化廳)